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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局将放宽 对创投基金监管

在新的监管制度下,创投经理无须像一般基金经理,面对繁琐行政和监管要求,包括独立评估、最低资本要求、内部审计和提呈审计财务报表给金管局等。

周文龙 报道

chewbl@sph.com.sg

新加坡金融管理局将放宽对创投基金(venture capital)的监管制度,预料创投经理授权程序会大幅缩短,从目前平均两个半月时间,减少至数个星期。

在新的监管制度下,创投经理无须像一般基金经理,面对繁琐行政和监管要求,包括独立评估、最低资本要求、内部审计和提呈审计财务报表给金管局等。

金管局也会侧重于确保创投经理符合适合与恰当(fit and proper)标准,而不要求创投基金须委任有至少五年基金管理经验的董事或代表。

金管局昨天发布相关创投经理监管制度的意见征询书,并就这些建议展开公众意见征询至下月15日。当局希望在今年7月实施这些制度变革。

金管局负责资本市场的助理局长李文业表示,希望拟议举措能吸引更多创投经理进驻新加坡,让本地起步公司有更多融资渠道。

他说:“简化监管制度的建议,可让创投经理加快产品服务的上市时间,并减少他们的合规负担。我们希望这会吸引更多创投经理,鼓励他们在支持创业和创新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金管局放宽现有监管制度的建议,旨在从加强企业融资方面,落实未来经济委员会提出的建议。

未来经济委员会上周提出七大战略之一,是加强企业创新与壮大的能力。为扶持这类有潜能的企业,金管局希望跟创投行业合作,改善新加坡和区域起步公司的融资环境。

新加坡创投业近年来活跃,过去五年私募和创投基金复合增长率(CAGR)为30%。截至2015年底,我国私募与创投基金的资产管理规模达1360亿元。

本地约有30名创投经理

目前,本地约有30名创投经理,他们主要投资本地科技、食品、消费与零售等领域的起步公司,支持这些公司的初期发展。

相对于一般基金,创投基金的投资项目一般较小,主要是运营不超过五年的非上市企业。这些投资项目往往也只提供给获认证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而且不在公开市场交易,所造成的金融体系风险较低。

尽管如此,创投经理和一般基金经理仍受到同样的框架监管。金管局因而探讨区分创投经理和一般基金经理的监管制度,包括考虑创投经理在扶持创业和创新的贡献。

不过,金管局昨天强调,本地创投业须有良好治理,能防范金融犯罪,以及维持高度诚信标准。当局也会继续确保创投经理遵守反洗钱法律,并保留监管权力对付违规者。

新加坡创投资本和私募基金协会会长季淳钧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对拟议中的建议表示欢迎。他说:“创投经理跟一般基金经理的运营方式不同,不能把他们一概而论。通过放宽条规,相信我们能吸引更多基金到新加坡,对创投业以至新加坡起步公司带来极大帮助。”

蒙克山创投(Monk’s Hill Venture)合伙人林国毅受访时说,简化创投经理监管制度,他们的开支可减少高达100万美元。

他透露,创投基金规模平均5000万美元,当中有1%至2%是用在合规和行政开支。“简化监管制度后,我们的开支会大大减少,可以把这些钱转用在投资起步公司。”

蒙克山创投投资过的公司包括本地新晋物流公司Ninja Van。林国毅说,公司会继续侧重投资本地和东南亚区域的科技和互联网领域起步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