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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员关注无人车会否“抢饭碗”及投保问题

修正的公路交通法案允许有关当局能更有效监督无人驾驶车测试,但不少议员对无人驾驶车会影响国人生计,以及无人驾驶车发生意外及欠缺保险等相关课题表示关注。

公路交通(修正)法案昨天在国会三读通过。教育部长(学校)兼交通部第二部长黄志明指出,交通部将针对修改条例设立五年有效期限的“监管沙盒”(regulatory sandbox)。

他说:“当局会在五年后探讨设立更永久的条例,或在国会上延长现有条例的有效期限。”

不少议员针对修改条例发表意见,其中备受关注的课题为无人驾驶车涉及的意外和保险,以及无人驾驶技术会如何影响国人的生计。

郭献川(义顺集选区)以去年发生的无人驾驶车意外为例,指无论科技多好,也会发生意外。

去年10月,由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分拆公司nuTonomy研发的无人驾驶车在纬壹科技城进行测试时与一辆罗厘擦撞。

郭献川说:“因此,保险是必要的……为了让无人驾驶车更快在本地采用,希望交通部和财政部尽快让保险公司参与其中,即便是在监管沙盒的范围内。”

设委员会探讨保险与责任

杨益财(丹戎巴葛集选区)则询问,若发生无人驾驶车与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碰撞时,该由哪一方承担责任。

针对保险与责任方面,黄志明透露,陆交局正与无人驾驶、汽车、法律和保险业的代表一同探讨相关问题。他说:“这个由本地公共部门、机构和其他组织的高级成员组成的委员会共18人,是个颇有经验的委员会。”

黄志明也透露,当局正与其他进行相关测试的外国同行讨论相关课题。

至于如何应对无人驾驶车发生意外的情况,黄志明指出,法院会尝试参照其他类似技术的法律。他说:“在无人驾驶车方面,法律将参考飞机的自动驾驶系统或船只的自动驾驶导航系统,以及产品责任法。”

黄志明也指出,当局目前规定所有展开测试的无人驾驶车必须记录所有数据,以便在发生事故时能协助调查和责任索赔。

不少议员也对无人驾驶科技如何影响国人生计表示关心。

官委议员蔡其生指出,修订公路交通法令为今后如何监管颠覆性创新技术提供良好的示范,但新兴技术的出现和普及,必定会冲击原有的行业布局。

他说:“无论是技术创新,还是经营模式创新,都将打破现有的社会分工。”

郭献川则表达必须确保交通员工能够提前作好准备的重要性。他说:“对新加坡来说,引进无人驾驶不仅影响德士、优步和Grab司机,也会影响运输员工,甚至是港口或是机场的交通员工。”

黄志明回复时指出,与其阻碍本地采用这些对国人有利的科技,当局应该在接下来的10年到15年里,专注协助交通劳动队伍适应这些无法避免的改变。

他说:“当局将制定更多培训计划,协助靠驾驶维生的新加坡人掌握新技能,转行投入更高增值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