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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福雅苑两反对屋主 就集体出售获准上诉

顺福雅苑(Shunfu Ville)集体出售交易上个月初获得高庭批准,但反对卖屋的两名屋主已提出上诉。

由于集体出售交易的完成日期定于今年4月,集体出售委员会因此要求最高法院上诉庭加快审理这项上诉。

定在4月10日那一周审理

代表集体出售委员会的海峡律师事务所高级律师斯尼华申(N Sreenivasan)接受《联合早报》询问时透露,上诉日期已定在4月10日的那一周审理。

高庭法官在一份长达37页的判词中指出,集体出售过程整体上有24个月的时间进行,顺福雅苑的集体收购有遵守分层地契法令(Land Titles (Strata) Act)的条款所定出的时限和要求。此外,也没有证据显示集体出售违反职责。

顺福雅苑是在去年5月以6亿3800万元集体出售给青建地产(南洋)集团,但这项交易可说一波三折。除了少数屋主反对卖屋,这个项目也因地段靠近自然保护区,以致要重新发展成近40层住房的计划未能如愿,只能折半至最高20多层楼。

根据之前报道,每个屋主估计可从这项集体出售交易获得178万元。最初提出反对的屋主共有五个,但最后只剩下两人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