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觉得,种种证据显示“郭源发薄饼店”第二代传人郭吉祥为未来做了打算,没有寻死倾向。最合理的解释是他按照医生指示服药,但他没料到会因此丧命。郭吉祥死时体内有四种药物超出所需的治疗水平。
魏瑜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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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字号“郭源发薄饼店”第二代传人郭吉祥死前不久买了两部二手豪华汽车,也刚从旧店屋搬到有地住宅,已为未来生活做好打算的他全无自杀迹象。最高法院上诉庭推翻原判,裁定郭吉祥的死是意外,下令保险公司按保单赔偿120万元。
2012年8月4日早上,郭吉祥被家人发现倒卧在艾弗烈路(Everitt Road)住家的睡房里,他未婚,终年50岁。
郭吉祥长年制作薄饼皮、搬抬面粉和几次摔倒,因此患有严重背痛,这也导致他失眠及变得焦虑和抑郁。他2009年后几度入院,2012年7月31日最后一次出院时,医生开了多达14种药给他。
郭吉祥因药物混杂以致多个器官衰竭和肺出血,他死时体内有四种药物超出所需治疗水平。
他在2001年和2008年投保两份个人意外保险,但友邦保险新加坡公司(AIA Singapore)根据验尸官当时发的证书指他有意轻生,拒绝赔偿。友邦保险也指郭吉祥明知危险仍过量服药,所以他的死绝对不是意外。
不过大法官梅达顺前天代表三司发表裁决,认为郭吉祥没有自杀意图,他死于意外,保险公司必须作出赔偿。
由于这是我国法院首次对个人意外保险中“意外”一词进行解读,大法官因此在判词中花了不小的篇幅解释多个海外案例和对“意外”作出定义。这个定义适用于往后所有的个人意外保险索偿案。
非刻意受伤就是意外
大法官说,即使受保者是在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一些行为,如服药,但只要他并非刻意让自己受伤,那他就算是遭遇意外。
判词中也提到,以往不曾拥车的郭吉祥死前约两个星期购入两部二手豪华汽车,更从住了多年的如切路店屋搬到附近艾弗烈路的单层有地住宅,还装修房子和添置家具。闭路摄像机拍到郭吉祥死前一晚在照顾盆栽和搬动家具,心情不错。
由大法官、赵锡燊法官和潘文龙法官组成的三司觉得,种种证据显示郭吉祥性格坚毅,他为未来做了打算,没有寻死的倾向。他早在两三年前开始就面对背痛和抑郁症的问题,这些病痛不太可能突然诱使他自杀。
虽然疼痛专科医生曾向郭吉祥解释用药物过量的风险,但是超标的药是精神科医生开的,辩方无法证明另一名医生也给予郭吉祥同样的警告。
大法官说,依据围绕这起事件的各种情况,最合理的解释是郭吉祥按照医生的指示服药,但他没预料到会因此丧命。现有的科学和医药证据不能推断他死前一晚到底服了多少药。
代表诉方的王律师事务所律师何贝旋上诉时说,郭吉祥血液中的药物成分超标,不表示他服药过量,因为一个人体内的药物含量可能在死后出现变化,或者是死者无法正常地排解药物。
郭吉祥的姐姐郭桂枝和侄儿郭金地在2014年以遗产执行人身份入禀高庭起诉友邦保险,他们去年被高庭裁定败诉后提出上诉。
郭金地通过律师告诉《联合早报》:“伯伯很有责任感和孝顺,他是家族领导人,非常照顾大家和妥善地管理生意。我们十分感激能保住伯伯的名誉,也要谢谢律师提供的帮助。”(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