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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生遭巴士辗伤 母亲入禀高庭向SMRT索赔

男生放学后在学校附近的行人过道遭巴士撞倒辗过下半身,男生的母亲入禀高庭向SMRT巴士公司索赔。事发时下着大雨,男生的两名女同学目睹车祸经过,她们称案发时已亮起绿人。

这起车祸于2012年10月17日下午约3时15分,发生在武吉巴督西3道和8道交界处。巴士从武吉巴督西3道左转入武吉巴督西8道时,撞上正在过马路的13岁男生林兆翔。

今年18岁的林兆翔案发时就读中一。车祸导致他右腿严重受伤,大片皮肤组织脱落伤处深可见骨、骨盆骨折,以及患上创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等。

林兆翔的母亲在2015年代儿子入禀高庭起诉SMRT巴士公司和肇祸司机霍赛米(约60岁),案件前天开审以定夺各方所需承担的疏忽责任,不过诉辩双方在辩方律师黄安东尼盘问了第一名证人——林兆翔的其中一名女同学后,就责任问题达成协议。

SMRT巴士公司和司机霍赛米愿意负起90%责任,林兆翔则须承担其余的10%。

代表林兆翔的律师拉杰星(Raj Singh Shergill)事后向《联合早报》透露,擅长越野赛跑的林兆翔车祸后被逼放弃这项运动,他也因为患上伤后压力心理障碍症,而必须延迟一年参加O水准会考。

在这之前,拉杰星在开庭陈词中指出,林兆翔等交通灯的红人转绿及确认了路况后才开始过马路。起先巴士尚未开动,之后林兆翔虽看见巴士移动,但是一般上车辆都会在行人过道前停下让行人先过,因此他心中并未拉响警钟,当他察觉巴士无意停下时已来不及反应。

拉杰星也说,根据几名证人的证词,巴士左车头撞上林兆翔后,左前轮辗过林兆翔的下身,左后轮接着压上林兆翔的右脚踝。辩方的立场则是,事发时行人交通灯亮起红人,而交通灯显示的则是橙灯,所以巴士有通行权。林兆翔是在巴士左转时,遭巴士左侧撞上而非左车头。

目击证人:男生在绿人亮起才过马路

案发时走在林兆翔后头的女同学吴芯慧(18岁)在接受辩方律师盘问时,笃定地说她清楚看见林兆翔是在绿人亮起后才开始过马路,因为当时她和另一名女同学看见绿人也加快脚步打算过马路。

案件已展期,赔偿有待估算,高庭的索偿金额从25万元起跳。

另一方面,巴士司机在2013年承认一项不小心驾驶的罪名,被罚款8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三个月。(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