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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谋杀妻子前情夫罪名成立 法官择日下判

高庭昨天裁定商人谢其晋谋杀妻子的前情夫罪名成立。法官指出,被告证词不可靠、不仅有多处矛盾,还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说法。

高庭昨天裁定一名商人谋杀妻子的前情夫罪名成立,择日对他判处终身监禁或死刑。

谢其晋(56岁,商人)三年前引领警方去林厝港军营附近的实弹军训区,找到头部受重创、早已断气的蔡宜志(37岁)。蔡宜志和谢其晋的妻子之前有婚外情。

谢其晋否认杀害蔡宜志,把矛头指向陌生男子“阿里”。

朱汉德法官去年经过七天的审讯,昨天驳回谢其晋说法不连贯的版本。

他说:“毫无疑问的,只有谢其晋一人有杀害蔡宜志的动机和意图。”

谢其晋被判2013年12月28日至29日谋杀蔡宜志罪名成立,面对终身监禁或死刑。法官择日判刑。

谢其晋2012年底瞧见妻子的手机里有一则暧昧短信,怀疑她出轨。她承认和同事蔡宜志有婚外情,后者还把两人交欢一幕拍下来,存在便携存储器(thumb drive)里。

审讯中,谢其晋称他三番五次向蔡宜志索讨该便携存储器,但不遂。他于是聘请阿里帮他向蔡宜志取回便携存储器。

他承认,他在2013年12月28日晚上与印度尼西亚籍前员工贾米科(34岁)和阿里,在蔡厝港的一座停车场把蔡宜志掳进客货车里。阿里与贾米科之后把蔡宜志移到另一辆车,他不知道蔡宜志之后发生什么事。

然而,他给警方的口供却是不同的版本。

谢其晋在一份口供中承认,他和贾米科在货车里攻击蔡宜志时,贾米科交了一把锤子给他,他用锤子敲蔡宜志的脸和大腿。他在另两份口供中,却否认掳走蔡宜志,也撇清与蔡宜志被杀有关。

不过,无论是谢其晋的证词或口供,都与多名证人的说法有出入。贾米科和事发时帮忙驾货车的蔡良益(67岁)个别给警方口供,他们完全没提到有阿里这个人。

贾米科未落网,但他在命案发生两个月后,在印尼民丹岛录口供时称,谢其晋把蔡宜志推入货车,他则按照之前说好的计划,把蔡宜志电晕。谢其晋不断揍蔡宜志的脸,然后捧起后者的头使劲地撞车底。

谢其晋事发后凌晨3时拨电找妻舅,他称是要询问鸟的价钱。妻舅却供称,谢其晋找他帮忙搬尸体,但他拒绝。

朱汉德法官指出,谢其晋的证词不可靠、不仅有多处矛盾,还有令人难以置信的说法。此外,完全没有证据让他相信阿里的存在。

他说:“谢其晋和贾米科企图攻击蔡宜志,也真的有攻击他。那是他们共同的意图。重要的一击是谁出手不重要,虽然在我看来是谢其晋。他是有干案动机及对蔡宜志有仇恨的人。”

蔡良益共谋掳拐蔡宜志和蓄意严重伤害他,被判入狱五年。(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