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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误诊导致肿瘤变肺癌 癌末女病人起诉医院和医生

37岁女子称樟宜综合医院和三名医生疏忽,无法及时诊断出她右肺有恶性肿瘤,导致肿瘤演变成第二期肺癌,肺部须切除三分之一,肺癌后来复发,最终为末期肺癌。

努尔阿兹琳要他们赔偿医药费、收入损失,以及家人日后失去依靠等。她预计自己少活五年,也会失去结婚的机会,要求赔偿。但任职主管的努尔阿兹琳不愿透露索额。

这起医疗疏忽索赔案昨天开审。四个答辩人——樟宜综合医院、呼吸内科专科医生英南,以及两名普通医生叶祥和苏伟文否认所指,表明起诉人患癌并非任何人或他们造成,而他们给予的治疗、管理和专业意见都是恰当的,符合应负起的谨慎标准。

指X光片显示肿块增长

但三名医生都没发现

根据诉方开庭陈词,2007年10月,起诉人因胸痛和呼吸困难,到该院的急诊部求诊。值班医生说X光片显示有肿块,推荐她两周后看英南医生。

英南医生在看诊时,要她再照一次X光,却没发现肺部的肿块,给了她下次复诊时间。

2010年4月,起诉人因同样问题再次到急诊部。叶祥医生为她照X光,认为只是筋骨疼痛,给她止痛药。

2011年7月,起诉人胸部和肋骨疼痛,给急诊部的苏伟文医生看,但苏医生看了X光,认为是肋软骨炎(costochondritis),同样给她止痛药。

2011年11月,起诉人到公司附近的诊所看医生,医生发现她的右肺有变,推荐她到医院进一步检查。

一直到2012年2月,她才知道患上肺癌,同年3月动手术切除三分之一的右肺,肿瘤当时已三公分。她过后接受化疗,2014年8月癌症复发。2015年1月,她接受国立癌症中心的临床试验,希望通过新药物抑制癌症,能多活几年。

起诉人称,2007年至2011年的三张X光片,其实都显示肿块有增长迹象,但三个答辩人都没发现。

她指因为答辩人的疏忽和违反应尽的责任,没有推荐呼吸内科医生给她,或早点安排她接受胸部的电脑断层扫描,使她延误求医。

柯文婷律师代表樟宜综合医院说,起诉人称2007年其肺部有肿块,当时就有肺癌,这样的假设是错误的。

她说,起诉人的癌症较罕见,是因不寻常的融合基因所导致。2007年至2010年,起诉人到急诊部时,基因突变尚未开始,肿块也未转成恶性。即使到了2011年7月,她的整体情况还很稳定,也没癌症症状。

在还没患肺癌或医疗证据还无法证实有癌症的情况下,就指医生应查出起诉人患肺癌,这个说法不合理。

柯文婷律师指起诉人服食的是在进行临床试验的新药,因此所有的治疗、检查和问诊费不能当成索赔项目。

陆祥平律师代表三名医生,指不论在起诉人的治疗和管理方面,他们都做好应尽的责任,没有失职。

他说,三名医生都要求起诉人复诊,但她都没这么做,这点她也得承担疏忽责任。起诉人今天继续供证。(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