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日以律师身份盘问证人的菲立惹耶勒南,昨早转换身份,坐在证人栏接受辩方律师盘问。他供称与老妇关系不密切,每年探望她一次。2003年起探访较频密,因老妇开始跟他借钱。当他得知老妇在2009年间,以1540万元把洋房卖掉后,从银行户头资料查获,每个月9000元一进入户头,就立刻被提取,“没人知道钱去了哪儿?”
女医生晚年陷入“资产丰厚、现金不足”的窘境,不断向远房亲戚借钱,最终采纳对方意见,把千万元洋房反向抵押,每月获9000元。
不料,这名远房亲戚——菲立惹耶勒南高级律师后来接获通报,得知弗蕾达M.保罗(Freda M. Paul,简称老妇)卖掉洋房、搬进新屋后,女佣阻止另一医生亲戚乔舒雅拜访她,而新家还住了男人,决定上门探个究竟。
结果,那次探访揭发更多让他起疑的事,包括老妇无法认得他;文件显示老妇“赠”550万元给建筑工人、女佣等四人;女佣是老妇600万元户头的签名授权人之一等。
这让菲立惹耶勒南担忧不已,决定找乔舒雅医生介入,采取一系列行动,确保失智的老妇和其资产获得妥善照顾。
他们成功向法庭申请成为老妇的代理人,处理她的福利和财产事务,并以老妇缺乏心智能力为理由,成功撤销她2010年的遗嘱,改以旧遗嘱取代。
老妇去年已去世
他们展开诉讼行动,以起诉人身份指女佣和三个陌生人不当影响老妇,要获得“厚礼”的这四人归还550万元和利息,列出老妇卖房收益、送礼和付款清单。
本案关键人物弗蕾达在去年8月6日过世,享年87岁。
《联合早报》前年独家报道这起印族版的“杨寅案”,昨天在高庭开审。平日以律师身份盘问证人的菲立惹耶勒南,昨早转换身份,坐在证人栏接受辩方苏帕雅律师的盘问。
本案答辩人是佩鲁马尔(简称建筑工)、戈帕尔(简称工程师)、坎蒂玛蒂(简称女佣),以及珀尔瓦蒂(简称经纪),以及办理授权书和房地产交易的律师蒂鲁穆尔蒂。
涉案女佣以健康欠佳为由,决定不回新加坡抗辩。两代理人申请缺席裁决,且获判胜诉。
经纪和蒂鲁穆尔蒂已和诉方取得和解,但建筑工和工程师把蒂鲁穆尔蒂列为第三造,指如果诉方胜诉,该律师就要承担专业疏忽的责任。
换言之,减去女佣和经纪的“厚礼”,本案追讨款项约300万元。
菲立惹耶勒南供称,他与老妇关系不密切,每年探望她一次。2003年起探访较频密,因老妇开始跟他借钱。
法庭文件显示,从2003年至2006年,他至少给了六次600至2700元的免息贷款,还帮老妇还2200元的汽车保险和路税。
他建议老妇将洋房反向抵押,或大屋换小屋,以解决困境,还说愿意协助她,但他知老妇考虑到智障妹妹搬到新家会不适应,不愿离开洋房。
他有点气煞老妇不肯听取意见,觉得已尽量帮她,自己也有妻小和年迈家长须供养,就表明会停止借钱给她。
老妇最终在2007年1月取得反向抵押。当他得知老妇在2009年间,以1540万元把洋房卖掉后,认为老妇既然从反向抵押获固定收入之后,就已没紧迫的经济理由必须卖屋。
他从银行户头资料查获,每个月9000元一进入户头,就立刻被提取,觉得十分可疑,“没人知道钱去了哪儿?”
另外,老妇跟他说过一两次,要把多数遗产捐给国大医学院的事。当他得知老妇在2010年7月重立的遗嘱,内容有大改变之后,也起了疑心。根据新遗嘱,建筑工和女佣平分锡兰路房子,被指是建筑工嫂嫂的陌生女子和女经纪各得50万元等。
菲立惹耶勒南供证时,也质疑一份委任律师办理授权书的手写文件出自老妇。他说,文件上的词句用法怪异,有大量的拼写错误。老妇受高深教育,喜欢讲英语,相信不会犯上那些错误。他和乔舒雅医生已完成供证,女经纪今早将以诉方证人身份供证。
心智缺陷权威医生失智后 大笔卖房收益当礼物派送
弗蕾达医生是心智缺陷权威,生前是新加坡大学医学院儿科系副教授。
单身的她与智障妹妹住海格路洋房。妹妹在2007年去世那年,她立遗嘱把多数遗产捐给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成立以她命名的助学金,资助贫困女医科生。
2009年,她以1540万元把洋房卖给发展商,再以240万元买下锡兰路半独立式洋房。
两代理人兼起诉人,指老医生2009年底失智后,被她的斯里兰卡籍女佣、印度籍建筑工、印度籍工程师和处理洋房房地产交易的女经纪不当影响,在2010年初和2010年7月,把三分之一的卖房收益当礼物派给他们。
其中女佣和建筑工各分得200万元厚礼,建筑工的印度籍工程师主管也分得约100万元,连女经纪也得到50万元。
两代理人也指老妇受不当影响后,还改遗嘱。他们介入后,将洋房出租,把老妇安置在疗养院,老妇去年过世。
工程师戈帕尔称获得老妇授权代卖洋房,再用收益买新屋,而部分收益当礼物送给女佣、建筑工、经纪和他自己。
他辩称老妇制定授权书、买卖洋房和分送礼物时,神智清醒,并没失智。
与正版杨寅案雷同
他也称没不当影响老妇。他虽然是授权人,但不参与老妇的日常生活起居,也没决定她分礼物的比重。
他也认为自己得到6%的收益是“合理公平”的,因为他当执行人得付出时间和精神。
建筑工佩鲁马尔也否认所指,称他和戈帕尔照顾老妇和老妇妹妹,是她们的“好心人”。
本案与正版杨寅案有多个相似处,包括女佣多方阻止老妇亲友探望,把名字加入老妇银行户头;住工地宿舍的建筑工,搬进老妇旧居和新家;老妇制定授权书,授权工程师管理其财务,以及修改遗嘱,把遗产分送女佣和陌生人。
菲立惹耶勒南指出疑点
●2010年7月重立遗嘱,内容大变
●建筑工和女佣平分锡兰路房子,陌生女子和女经纪各得50万元
●委任律师办理授权书的手写文件出现大量拼写错误
经纪和蒂鲁穆尔蒂已和诉方取得和解,但建筑工和工程师把蒂鲁穆尔蒂列为第三造,指如果诉方胜诉,该律师就要承担专业疏忽的责任。换言之,减去女佣和经纪的“厚礼”,本案追讨款项约3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