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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岁与家人赴美41岁返回 男子逃役23年半判监两年

虽然男子27岁时曾从美国联络国防部中央人力局,之后两次电邮当局,但却在41岁才回来自首。他逃役23年半,是新加坡自2010年以来最长的逃役案例。

男子14岁随父母离开新加坡到美国后没有回新服役,直到他41岁的时候自首,因此被判两年监禁。当时,他已逃役23年半,是新加坡自2010年以来最长的逃役期。

洪利泰(译音,43岁)1987年与母亲和一名兄弟离开新加坡到美国去,他当时年仅14岁。虽然他27岁时曾从美国联络国防部中央人力局,之后两次电邮当局,可是他41岁才回来自首。

从他16岁半开始在没出境准证的情况下在外地居留,直到他回新时已逃役总共23年半。为此,他被判坐牢两年。不过,控方因要求国家法院判他入狱两年半,所以已经就法官卡玛拉的裁决提出上诉。洪利泰目前已经开始服刑。

根据法庭昨天发表的判词,洪利泰因父亲在美国工作,一家人在1987年到美国居住。2001年,他于27岁时电邮中央人力局说,他向新加坡驻纽约领事馆申请补发护照,对方通知他说须出示出境准证,才会补发护照给他。

中央人力局通知洪利泰说他是逃兵,劝告他尽早回新自首,以免延长逃役期。然而,他没回复中央人力局,因为他在美国有一份好的工作,而且已经订婚。此外,他的父母也“需要他照顾”。

八年后,即2009年,洪利泰电邮中央人力局表明他想回新,但他希望能在政府其他部门服务替代国民服役。他称,他拥有纽约大学的硕士文凭,在金融界有丰富经验,曾在该领域工作了10多年。中央人力局回复他说,他抵触国民服役征召法令,建议他尽早回新。

2013年10月,就在洪利泰满40岁的一个月前,他电邮中央人力局说,当他申请补发护照时,新加坡驻纽约领事馆指示他联络中央人力局。然而,他没有回新,却在过了一年后又联络当局。终于,他于2015年1月5日抵达国门。当时,洪利泰已41岁。

控方指洪利泰刻意过了40岁服役年龄才回新,而且他逃役23年半,是2010年以来最长的逃役期。尽管他自首,可是证据显示他是算好时间回新,既可以不服役,却能继续享受公民福利。

洪利泰承认逃役,但称是他父亲决定举家搬到纽约去,以解决在新加坡面对的经济问题。他仅14岁,不知道需要出境准证,也不清楚得与当局注册,更不是为了逃役才离开新加坡。

当他在2001年为护照一事联络当局时,原本打算回新自首,可是他刚订婚,加上患上青光眼,并且得养家。因此,他打消回新的想法。不过,在他父母获得妥善的照顾、未婚妻与他分手后,他决定面对逃役的后果。

法官考虑到洪利泰虽长年在美国却没有放弃公民权,反而以新加坡的护照获取在美国居留的权利。他如今回新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

法官认同控方的说法,洪利泰没有证明他有眼疾和他得养家的说法。“洪利泰求情时没解释,为何他得独自照顾父母,因为与他一起去美国的还有他的兄弟。所以,我不考虑他为刻意逃避国民服役所给的站不住脚的解释。”

然而,法官念及他没有前科并自首,没对他施加控方所求的两年半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