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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举报涉刘特佐可疑交易 首名涉一马案外国人被控

瑞士安勤私人银行前新加坡分行经理涉一马公司事件,被指未举报涉及马来西亚籍富豪刘特佐数额高达数亿美元的可疑交易,昨天被控上国家法院。

瑞士籍的被告斯图尔森埃格(Jens Fred Sturzenegger)是在去年10月5日被捕。他面对16项控状,除了被指未举报可疑的转账交易,也向金融管理局和商业事务局提供假资料,谎称不认识涉及一马丑闻的刘特佐等。

被告是首名涉一马案被控的外国人,陈其玉律师要求法官排期让被告认罪,法官案展本月11日。被告获准以八万元保释。

控状显示,从2013年3月21日至25日,约有12亿6500万美元(约18亿新元)的款项转入瑞士安勤私人银行(Falcon Private Bank)新加坡分行的两个户头。瑞士安勤私人银行新加坡分行去年10月已遭金管局撤销商人银行执照,勒令停业。

这两个户头在记录上的实益拥有人是马国商人陈金龙。刘特佐被指利用户头进行转账交易。尽管款项可疑,被告被指未遵守指示,向金管局和商业事务局呈报。

与此同时,有五笔款项在2013年3月间,从Midhurst Trading和Granton Property Holding在瑞士安勤私人银行的户头,转入另五家公司的银行户头。这五家公司是Helly Nahmad Gallery、Dragon Market、Silver Coast Construction & Boring、Densmore Investment和River Dee International,转入的款项介于919万1040美元至3亿7800万美元。

Midhurst Trading和Granton Property Holding银行户头的实益拥有人也是陈金龙。有关款项被指可能是犯罪所得,被告被指未向当局举报。

被告被指为了使金管局不会查到刘特佐,涉嫌在2015年7月13日,教唆银行合规部门主管欣蒂提供关于银行四个户头的假资料给当局,隐瞒银行与刘特佐进行交易。

被告也被指知晓刘特佐利用陈金龙的电邮账号向银行发出指示。

此外,被告涉嫌在去年2月17日再向当局提供假资料。那四个户头在2013年3月间的转账交易,有关的支持文件明明是刘特佐利用陈金龙的电邮账号传给银行,被告却谎称是户头的实益拥有人提供。

被告还涉嫌在去年9月23日至10月12日间向商业事务局提供假资料,以免当局调查他和刘特佐的关系,导致当局没调查刘特佐涉及四个户头的交易。

被告被指与刘特佐见面,却谎称跟他见面的是陈金龙。此外,他被指2012年2月便认识刘特佐,并在2012年和2013年间与刘特佐通讯,却谎称是在2015年通过新闻报道知道这个人,且从未与他通讯。

被告面对的未向金管局呈报可疑交易的刑罚是罚款最高100万元。此外,提供假资料罪的刑罚是坐牢最长一年,或罚款最多5000元,或两者兼施。未举报可疑交易则罚款最多两万元。

至今共有五人涉及一马公司案被控。瑞意银行前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和他的下属谢尤凤(45岁)都已认罪。前者被判坐牢18个星期和罚款2万4000元,后者坐牢两个星期及罚款一万元。

瑞意银行前财务策划员杨家伟(33岁)面对的妨碍司法公正罪,在审讯罪成后被判坐牢两年半。他将向高庭上诉。还有一名被告洪伟庆(38岁)的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部分人名译音)

果断处理一马案提升我国声誉

新闻刊第3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