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仿效帮派头目施暴 15岁少年勾结两友两度强奸13岁女生

少年目睹帮派头目强奸13岁女生后,邀约两名同党集体强奸同一女生。由于罪行严重,法庭批准控方要求,下令当局提呈报告,看被告适不适合进入青年改造所。

15岁少年目睹帮派头目在楼梯口强奸13岁女生后,决定仿效,邀约两名同党集体强奸女生。

如今已18岁的服役人员陈育成,昨天承认两次强奸女生、两次非法集会和两次伤人的罪状。

控方以被告罪行严重、案件让人震惊,要求法官下令当局提呈报告,看被告适不适合进入青年改造所,结果获准,案件展至本月25日审理。

被告是于2013年12月,在武吉班让信佳路第623座组屋住家,两名同党协助按压女生双臂时,两次强奸当时念中一的女生。

根据法律,只要与未满14岁女子性交,无论女生是否同意,都以法定强奸论。被告被控的是非自愿性法定强奸罪。

保释时再犯 法官:“怎能说年纪小?”

国家法院法官马修·约瑟夫说,这是他当法官以来,见到的最明目张胆的案件。

他指出,被告使用暴力强奸年仅13岁的受害者,“对任何男性罪犯来说,这都是最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

被告律师SK古玛称被告还很年幼,促法官考虑判被告缓刑监视。

法官怒斥,指被告被控强奸后获保在外时,再度犯法,“你在说什么年纪小?”

他指出,法律是要保护年幼和脆弱的受害者,缓刑监禁不适用于本案。

法官指出,本案与其他类似案件不同的是,女生与被告并非男女朋友关系,被告没得到女生的同意,“她肯定受到惊吓”。这类案件的最低刑罚是坐牢至少八年,另加12下鞭刑。

涉案的两名同党王景聪(18岁)和陈伟光(19岁)都有律师代表,案件目前在审前会议阶段。

帮派头目涉四度强奸 案交高庭待审

帮派头目许荣光(24岁)涉嫌在21岁时,四次强奸同一女生,案件已移交高庭待审。

涉及这名女生的强奸案,都由主控官陈玮玲和什鲁蒂副检察司负责。

案情显示,被告在住家旁边的篮球场打球时,认识陈伟光和王景聪。当时,陈伟光通过面簿认识女生,知道女生喜欢他。

2013年底,被告与许荣光等四人在油池食阁见面。许荣光把女生叫来与党员们见面,再把女生带到附近楼梯口强奸,结果被告和一党员目睹整个过程。

许荣光完事后,还问党员们要不要跟女生发生关系。三人拒绝,许荣光过后威胁他们,不得告诉任何人他对女生做的事。

被告虽不认识女生,但知道她被许荣光威胁跟他发生关系。

被告建议三人 同女生发生关系

2013年12月晚,被告和两同党到住家旁的篮球场打球,女生到那里找陈伟光,四人过后到被告的家休息。

女生和陈伟光同睡一张床,被告和王景聪睡地上的床垫。被告和同党后来到外头抽烟,建议他们跟女生发生关系,同党同意。

三人进房后,女生躺在床上玩手机。王景聪坐在床边,要将她拖到地上的床垫。女生抵抗,把王景聪踢下床。

王景聪第二次成功拉女生下床,三人一起解开其衣物,对她毛手毛脚。两同党后来按压女生双臂,而被告强奸了女生两次。

当时,陈伟光的兄弟突然敲被告房间的窗口,三人大吃一惊,放开女生。女生后来穿上衣服,离开被告的家,到2014年7月才报案。

被告因涉及偷窃,2014年8月进收容所接受18个月的缓刑监禁,去年2月缓监期满。

他过后被控强奸,获保期间又犯下伤人罪、非法集会拳打他人的罪状。

青年改造所旨在改造年轻罪犯,刑期介于一年半至三年,视罪犯服刑表现。(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