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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名开设证券交易户头 男子须赔近190万元亏损

魏瑜嶙 报道

elynh@sph.com.sg

上市房地产开发公司富二代挂名开设了证券交易户头,通过他户头购买的几支股票股价一夜间狂跌造成近190万元损失。他虽否认曾授权进行这些交易,但高庭裁定他必须为亏损负责,对证券公司作出全额赔偿。

费利社证券(AmFraser,简称费利社)2014年1月入禀高庭,向答辩人吴成宇(32岁)追讨交易损失。费利社前年1月已被台湾证券行凯基证券(KGI)收购,改名为“KGI Fraser”。

吴成宇的父亲是房地产开发公司伟合控股(Wee Hur Holdings)的创办人之一,吴成宇事发时在伟合控股子公司伟合发展担任项目执行员。

案件的争议点在于,吴成宇2013年1月在费利社开设了证券交易户头后,是否曾同意让堂兄弟吴艾德里安,以及堂兄弟的朋友李林肯代他向经纪王锦潮下达交易指令。这包括在2013年10月2日和3日间四次买入博诺集团(Blumont)、亚昇投资(Asiasons,现称Attilan集团)和国际康慧医疗集团股票。吴艾德里安是另一家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员。

博诺集团及亚昇投资的股价在10月4日,因一场小股风暴而暴跌,同日被新加坡交易所下令暂停交易直到7日才复牌。吴成宇在2013年10月8日至10日间脱售这些股票,蒙受近190万元亏损。他并没有填补这笔款项给证券行。

高庭法官韦思舜在判词中指出,吴成宇由始至终都只是户头的挂名人,他完全不清楚交易细节,真正掌控交易的其实是吴艾德里安和李林肯。但是吴成宇多个月来不时收到费利社的结单却没向费利社或经纪抗议,显示他知道两人利用他的户头进行交易,所以难辞其咎。

吴成宇在去年7月的审讯中否认他只是户头的挂名人,并辩称2013年10月之前的交易都是他亲自向经纪王锦潮下达指示。他也不承认告诉王锦潮,要他听从吴艾德里安和李林肯的指示,更不知道两人是否私下令王锦潮执行任何交易。

吴成宇也称,2013年10月这四笔有问题的交易都是在他不知情下完成的。况且他事发期间出国,直至10月5日才回到新加坡,当他得知这四笔交易时气得砸手机,不想再跟经纪有任何联系。

法官不接受吴成宇的说法,法官认为,若经纪真的未经他许可完成这四项交易,那他应该更强硬地在回国后找经纪对质,但是他没那么做,也没有向有关当局投诉。

此外,吴成宇事后把事情交给叔叔(吴艾德里安的父亲),这都证明实际操控户头的是吴艾德里安。法官因此下令吴成宇必须支付费利社189万元,外加利息。(部分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