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丽云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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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岁小女孩被六旬英国籍教师严重非礼下体数次,感到不自在和害怕,却因为怕被老师骂,不敢告诉任何人。
一次,她观看《绳之以法》节目,看到补习教师对学生作出不规矩行为,得知老师所做的是不对的之后,告诉了妈妈,被告的劣行才被揭发。
另判6周代替鞭刑
被告路易斯·伊恩(Lewis Ian,66岁)昨天被判坐牢18个月。由于被告已超过50岁的鞭刑年限,法官另判他坐牢6周,以代替控方要求的三下鞭刑。
除了七岁女孩,还有另一八岁女孩也被非礼。为保护受害者,媒体不得报道足以泄露她们身份的资料。
被告是在2010年来新,2012年加入案发时任职的英文阅读强化班,成为阅读专家教师。
被告承认两项控状,一项指他从前年9月16日至12月中,在乌节路一带的阅读强化班,用手指非礼七岁女孩的下体。他也承认于去年3月1日,在同地点非礼八岁女孩,把手伸进女孩的裙子,然后摩擦背部。
七岁女孩是从2013年11月至2014年12月,参加被告负责指导的强化班,每班有四到六名学生,上课一个小时半。
案发期间,受害者上课时,被告会坐她身边,把双手放在桌底下。他把手伸进她的衬衫,然后顺势滑到女生的底裤,非礼其下体。
女生从《绳之以法》,得知被告的行为不当后,告诉母亲。母亲去报警,才知原来另一女生的家长也举报被告,被告当时已被停职。
控方促法官严惩被告,被告身为教师,却违反他人对他的信任。他预谋行事,大胆在课室非礼女生,通过假意教导女生来满足私欲。
被告年龄与受害者差距很大,认为天真的女生不会举报他。他数次非礼受害者,每次时间颇长,这些都是严惩的因素。
法官同意控方的陈词,指受害者的年纪越小,就更应受到保护,决定判被告18个月又6周。
被告通过律师求情说,他去年3月被调查后,至今已损失10万元收入。他有高血压和心脏问题,刑满后将被遣送回英国,无法在本地继续工作,也不可能重犯,促法官给予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