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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文员挪用61万公款 判监五年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女文员一年多内挪用61万1700多元公款,公司董事在开出的一些支票被银行退票后检查户头,发现公司户头里的钱已被淘空。

被告沈晓思(30岁)前天承认失信罪后被判坐牢五年。

法官下判时说,虽然被告的干案手法简单,但她淘空公司银行户头的存款,数额超过60万元,因此必须判处坐牢五年。

马来西亚籍被告案发时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她在公司任职近九年,职务包括处理行政事务和账目,准备支票支付员工薪水和其它杂费等。

被告是公司唯一负责账目的职员,也处理银行结单,深获上司信任。一般上,公司董事不会检查银行结单,甚至还会预签现金支票,作为支付供应商和员工薪水之用。换句话说,公司把钱财交托被告打理。

被告是在去年6月挪用公款,她在预签支票上填写自己的名字和金额,拿去银行兑现。

从去年6月12日到今年9月,被告失信总数61万1700余元的款项。后来,因为一些支票被银行退票,公司董事李义志(33岁)于10月3日检查户头,才发现户头里的存款被淘空。

警方并未起回被告挪用的款项,被告也未偿还一分钱。

法官昨天问被告为什么要那么做,以及钱用在哪里。被告只是回答说,她被人恐吓才那么做。但控方表示,根据警方调查,并没有这回事。

除了失信,被告也抵触放贷人法令。她在今年5月向大耳窿借钱时提供假地址,导致屋主遭大耳窿骚扰,大门被泼红漆,墙壁遭涂鸦。被告面对的这项控状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