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家建筑公司因让客工住在未经批准的宿舍,被判罚款7万4000元。
根据人力部文告,B-Construction建筑公司共面对26项抵触雇用外来人力法令(Employment of Foreign Manpower Act)的罪名。涉案公司对其中11项认罪,其余15项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人力部将禁止涉案公司再聘请外籍劳工,也不会为公司现有员工更新就业准证。
调查显示,涉案公司去年1月至6月,将自己公司与另外一家建筑公司Hong Xie Long的客工,安置在坎贝拉弯一个建筑工地的宿舍。
涉案公司知道必须先获得国家环境局和公用事业局的批准,以及专业工程师的认证才能在工地安置客工,但它却没有申请准证,也未获得认证。
共有26名客工居住在由集装箱和锌板屋(zinc huts)组成的宿舍。宿舍没有足够的卫浴设施,只有三个流动厕所,客工只能在室外洗澡。
当局已将所有客工安置在其他宿舍。
人力部指出,雇主应该重视客工的福利;当局若发现客工居住在未经批准或不达标的住宿,将对雇主采取严厉的行动。
人力部去年进行超过1450次住宿检查行动,并对2300个违例的雇主采取行动。
根据雇用外来人力法令,雇主必须为客工提供达标的住宿,否则可被判监禁最长一年,罚款最高1万元,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