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家互相竞争的餐馆是Victory和Zam Zam。伤者利卡特是Victory的主管,曾在Zam Zam工作。去年8月22日傍晚6时,伤者站在餐馆外面招揽顾客,与同时在Zam Zam外面招揽顾客的员工纳瓦发生争执。Zam Zam东主扎克尔恐吓伤者,恫言在一个星期内给伤者好看。
两家餐馆因生意起纠纷,其中一家餐馆的东主以2000元“买凶砍人”,用刀子把另一家餐馆主管的脸砍伤,导致他毁容。
案件发生在去年8月26日晚上,行凶的被告乔舒雅(23岁)前天除了承认蓄意持刀重伤他人控状,也认下包括纠众滋事和蓄意伤人等六项控状,被法官判坐牢六年半和打六鞭。
被告案发时是私会党徒,他的两名同党是乔尔(24岁)和拉弥科(19岁)。乔尔也是私会党徒,拉弥科当时是理工学院学生。
两家互相竞争的餐馆是Victory和Zam Zam。伤者利卡特(52岁)是Victory的主管,曾在Zam Zam工作。
去年8月22日傍晚6时,伤者站在餐馆外面招揽顾客,与同时在Zam Zam外面招揽顾客的员工纳瓦(29岁)发生争执。
Zam Zam东主扎克尔(45岁)恐吓伤者,恫言在一个星期内给伤者好看。纳瓦和Zam Zam另一员工纳锡尔(41岁)当时都在场。
扎克尔找来私会党首领安维尔(46岁),要他教训伤者,答应付他酬劳。
安维尔打电话给被告,称扎克尔要他们去砍伤者的脸,愿意付2000元。
被告接下这单“生意”,找乔尔帮忙砍人,拉弥科把风。安维尔先付200元给被告。
第二天,被告和乔尔到安维尔经营的餐馆,安维尔给他们看伤者的照片。
第一次找不到机会下手
被告等人过后到Victory附近监视伤者,见到伤者出来,便跟踪他到小印度地铁站。伤者知道被跟踪,心里害怕。被告等人因找不到机会下手而作罢。
后来,安维尔通知被告,必须在8月26日解决伤者。被告决定当天动手,他先去买刀,然后与乔尔和拉弥科到Victory附近等伤者下班。
晚上约9时50分,伤者下班后走出餐馆,沿亚拉街朝梧槽干拿路方向走去。被告和乔尔追上他后,被告挥刀砍伤者的脸部。
伤者为了自卫,掏出一把切水果的小刀,在与被告纠缠时,把被告的手刺伤。
事后,被告通知安维尔,并到实龙岗2道见他。安维尔拍下被告手部伤势给扎克尔看。同月27日,安维尔把酬劳付给被告。
两家餐馆长期不和
根据医药报告,伤者脸被划伤,从右上唇到右面颊有一道七公分伤痕,脸部毁容。
警方调查显示,被告在2013年7月到2014年10月间犯下纠众滋事、蓄意伤人、向警员动粗和行为不检等罪状。
律师为被告求情说,两家餐馆过去数十年来为争顾客起争执,长期不和。被告对伤者和Zam Zam员工之间的纠纷并不清楚,一切都是安维尔安排。
另六名嫌犯已被控
包括涉嫌买凶的扎克尔在内的另六名嫌犯都已被控,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被告是首个被治罪的。
当晚伤者下班后走出餐馆,被告和同党乔尔一路跟踪追上他后,被告挥刀砍伤者的脸部。伤者掏出切水果的小刀,在与被告纠缠时,把被告的手刺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