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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印伪钞买烟换真钞 男子判监三年半

一名男子使用彩色打印机打印100元和50元的伪钞,并以伪钞买香烟,并骗得咖啡店助手卖香烟,还找回钱给他。

被告萨斯古玛(29岁)昨天承认拥有印刷伪钞的工具、拥有和使用伪钞等四项控状,法官判他坐牢三年半。

案情显示,被告经济困难,欠大耳窿5000多元,便萌生歹念,决定印刷伪钞使用。

今年7月11日,被告在家里利用彩色打印机复印50元和100元的真钞来打印伪钞。经过被告多番调整打印机的颜色,前后复印了五到六次,最后印出与真钞极为相似的伪钞。他再多复印四张伪钞。并把伪钞剪出来。

被告决定拿“钞票”去花。隔天下午,他到住家附近的杂货店,掏出100元伪钞要买两包共19元6角的香烟,结果得逞。

到了晚上,被告重施故技,他到住家附近咖啡店买两包价值21元8角的香烟。被告用100元伪钞付账,咖啡店助手并未察觉那是伪钞,给了他两包香烟,还找回78元2角给他。

咖啡店的摊位主管在晚上约10时一天营业结束点算收银机的钱,发现那张100元伪钞,于13日报警。

警方展开调查,确定被告身份后突击他的家,在屋里搜出伪钞,并起获被告用来复印伪钞的工具,过后将他逮捕。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向法官求情时说,他有两个年幼孩子,家里需要他照顾。他刚在两个星期前找到工作,帮朋友送货,希望法官轻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