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大法官梅达顺、赵锡燊法官和司法委员施奇恩组成的三司说,即使高庭接受他当时因尴尬而撒谎,可是他之后恬不知耻的行为,显然与他还感到尴尬或懊悔的说法不符。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被上司查问时撒谎与供应商没有婚外情的立化中学前校长许永正,就四周刑期的上诉昨天被驳回。他在上诉失败后,即刻入狱服刑。
高庭指出,虽然法庭没裁定许永正贪污或滥用公款,可是他向教育部校群督导吴曼珍隐瞒他和供应商陆慧凝(56岁)的婚外情,已造成了显著的破坏。他向上司否认出轨,此后都没对她坦承谎言,且利益冲突存在着好长时间都没被发现,削弱了采制度的公正性和公众对公共服务的信心。
“在新加坡,公共服务的公正和不腐败,备受好评。公众对政府的看法和信任,以及它的公正是至关重要的。上诉人的做法严重威胁这一点,考虑到他的婚外情有多久没被发现,以及他在利益冲突下所不当签发合约的价值……这样的行为影响了公众利益,必须遏制。”
许永正因撒谎而能够在接下来七年,发出总共价值320万元合约给陆慧凝,继续让采购过程存在着利益冲突。
他在去年底承认两项给假资料的罪名,国家法院今年1月判他坐牢四周。
许永正称他在2005年11月面对吴曼珍的查问时,因对自己出轨感尴尬而向她撒谎,他当时并没想到查问与采购有否不当有关。然而,高庭说当吴曼珍警告他必须确保采购制度公正后,他应该明白查问与采购有关,所以他当时可以向她坦承撒谎。他一直都没对上司坦白,在高庭看来等于他继续说谎。
由大法官梅达顺、赵锡燊法官和司法委员施奇恩组成的三司说,即使高庭接受他当时因尴尬而撒谎,可是他之后恬不知耻的行为显然与他还感到尴尬或懊悔的说法不符。
“即使他非常尴尬,但他至少可以做的是,若他真的感到尴尬和懊悔,就是之后避开利益冲突。反而,上诉人继续签发合约给陆慧凝的公司……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上诉人继续参与批准合约给陆慧凝的公司,显然是一个相关的判刑考虑因素,而这是加剧罪行的因素。”
许永正在2000年认识陆慧凝时是华侨中学校长,对方当时还在新加坡电视机构(现为新传媒)工作。陆慧凝因为想要邀请该校学生到中国参加社区服务而与许永正接洽。
许永正于2003年至2009年担任裕廊初级学院院长,过后调任立化中学校长。
陆慧凝2005年成立了两家公司,公司大部分收入源自替裕初和立化中学提供服务,如安排海外学习之旅等。2005年11月,教育部接获匿名举报,指许永正和陆慧凝行为不捡,吴曼珍于是向许永正查询此事,他否认两人有染。
许永正被吴曼珍问话后,接下来至2012年间把87份总值320万元的合约颁给陆慧凝的两家公司。
2012年3月贪污调查局接获消息后怀疑许永正贪污。他在2012年12月18日到贪污调查局接受问话时,谎称他和陆慧凝第一次发生关系是在2006年。这项向调查员提供假资料的罪名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许永正和陆慧凝是在2001年3月,与学生一起到中国去时,首次发生性关系。
于今年9月14日被解雇前为Superscale G高级教育官员的许永正,昨天独自出庭。他被狱警带走前,回答《联合早报》时自若地说:“没什么好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