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当天被告喝了很多酒,在凌晨2时30分回家后叫醒缅甸籍女佣,并强拉她到自己的卧室里侵犯。同一天早上约7时,被告睡醒后见女佣在厨房洗衣,再次把她拉进房里强奸。
酒精批发商趁妻儿出国旅游期间同日两次强奸女佣,被告虽辩称两人你情我愿,但法官不接受他的说法,昨天判他入狱13年和鞭打20下。
45岁的被告来自马来西亚,现为本地永久居民,他于2013年12月20日两次在家中强奸缅甸籍女佣(目前38岁)。他面对两项强奸控状,受审后今年9月被判罪成,案件昨天下判。被告不满审讯结果打算上诉,目前以7万元保释。
法官谕令不得报道女佣的名字,以及可泄露她身份的任何资料。被告和妻子已经离婚。
受害女佣2013年7月开始在被告家工作,被告跟妻子、两名孩子和母亲同住在白沙的一个组屋单位。事发时他的妻小到香港旅行,母亲也正巧回马来西亚,只剩他和女佣在家。
2013年12月19日案发前一晚,被告和朋友外出喝酒,直到20日凌晨2时30分左右才回到家。
审讯揭露,酒意正浓的被告回家后到女佣房外叫醒对方,不顾对方挣扎和哭求强行把她拉到自己的卧室里,亲吻女佣的脸颊和侵犯她。女佣事后回到房里不断哭泣。
同一天早上约7时,被告睡醒后见女佣在厨房洗衣,再次把对方拉进房里强奸她。
女佣受惊打电话报警
女佣供证时说,她和被告很少接触或交谈,她一般只听从被告妻子的指示。她事后思绪非常“不稳定”,甚至一反平日作息突然在早上开始煮饭和烫衣服,连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了。她同日上午11时多打电话报警。
被告否认强奸女佣,他在庭上辩称女佣自愿跟他发生关系。
控方促请法官判被告坐牢15年和鞭打24下,辩方则认为判监禁11年和鞭打12下就已足够。
主控官古玛雷尚副检察司指出,女佣相隔几个小时后再次遭强奸,导致她心灵两次受创。女佣在工作的单位被侵犯,被告的罪行不仅使得她丢了工作失去收入来源,审讯也干扰了她的生活,因为她必须特地回新作证。
代表被告的苏尼尔律师求情时说,被告的行为不符合他平日的性格,他的朋友和工作伙伴得知这件事后仍愿意支持他,为他写人格证明书。
高庭法官陈成安下判时说,被告两次强奸女佣罪行应受到谴责,但是在制定刑罚时也考虑到被告没有对女佣使用暴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