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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飞禽公园6万余元 营运执行员监四个月

裕廊飞禽公园一名前女职员,短短七个多月内挪用6万1000多元,日前认罪后被判坐牢四个月。

被告杰伊辛(24岁)承认一项失信罪,她求情时称当时家里经济有困难,才会违法挪用公款。法官下判后,被告通过律师表示想与家人庆祝屠妖节,向法官申请在11月1日开始服刑获准。

案情显示,被告案发时在裕廊飞禽公园担任营运执行员,负责监督售票柜台职员。她也负责呈报一天的门票收入。

此外,被告的职务包括处理退款,她可以取消交易,但退款必须获得值班经理的批准。一旦获得批准,被告便能打开收银机取钱,把钱退还顾客。

从2015年1月5日到8月12日间,被告41次进行虚假的交易,打开收银机取钱,数额介于190元到2800元,总数6万1000多元。被告把钱拿来自己花。她事后如数偿还裕廊飞禽公园。

淑达纳雅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的母亲患重病,无法工作,加上医药费,使家人常为钱的事吵架。被告一家人也背负债务。

被告在重重压力下才挪用公款。她把钱拿去缴付组屋贷款和水电费等。

律师说,事发后,被告的家人卖掉组屋帮被告还钱给雇主。被告已经知错,也深感后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