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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条例明年9月生效 发生高风险事故须通报人力部

由人力部、环境局及民防部队组成的高风险设施管理部门将成为呈交定量风险评估报告的协调中心,更全面地进行安全评估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宋慧纯 报道

hcsong@sph.com.sg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高风险设施)条例明年9月起生效,届时这些设施若是发生爆炸、火患等事故,业者都必须上网向人力部通报。透过该条例落实的新安全案件制度也能让相关机构人员更全面地进行安全评估及事故调查等工作。

人力部兼总理公署政务部长陈振泉昨早在高风险设施(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简称MHI)座谈会上致辞时,透露了上述条例的一些细节。

为了落实安全案件制度(Safety Case Regime),人力部今年9月起成立由人力部、国家环境局及新加坡民防部队人员组成的高风险设施管理部门(Major Hazards Department,简称MHD)。

来自上述三个机构的人员将合作取代原本由民防部队及裕廊集团(JTC)领导的安全与风险管理中心,成为呈交定量风险评估(Quantitative Risk Assessment)报告的协调中心。

避免比邻业者

被大型事故骨牌效应影响

  在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高风险设施)条例下,需使用高风险设施的业者也需提呈这些工作场所存在的风险等关键资料。例如,业者可能需与比邻业者分享大型事故的规模及严重性,还有可能发生的潜在场外风险(off-site risk)。

陈振泉说,这是为了确保比邻业者有实施足够的措施保障自身的营运,不被大型事故可能产生的“骨牌”效应影响。他也说:“业者也必须证明工作场所有足够、有效及可靠的管制措施,将大型意外的风险减至‘在合理且实际可行条件下的最低水平’”。

包括石化工业及

有毒或易燃物质设施

  高风险设施包括化学加工厂、石油提炼设施、石油化工制造设施及需要储存或使用大量有毒或易燃物质的设施。

明年9月起生效的新条例是在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法令(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Act)下制订,将影响需使用上述设施的行业。

陈振泉也透露,人力部、环境局及民防部队过去18个月来也与业内伙伴合作,同新加坡化学工业理事会开了超过50次会议,制定了安全案件技术指南及安全案件评估指南,协助业内人士更好地了解如何达到安全案件制度标准。

陈振泉说:“虽然高风险设施发生事故的可能性一般来说算低,但后果可能惨重。确保高风险设施有健全的安全制度至关重要,不但攸关经济,也攸关民众及相关行业员工的安危。”

工作场所安全与卫生学院昨天也与新加坡科技研究局(A*STAR)旗下的化学与工程科学研究院(简称ICES)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未来将在研究、提供技术建议、培训、分析测试服务等方面进行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