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替买主买车险 旧车商罚款吊牌

魏瑜嶙 报道

elyn@sph.com.sg

购买二手车的男子每月虽按时缴付车贷,但车子却好几次被拖走,男子气得报警,结果揭发旧车商没办妥转让手续也未替他购买车险。

独资经营Platinum Automobile的二手车商黄立森(译音),被控三项导致他人在没有保险情况下驾车,抵触车辆(第三方风险与赔偿)法令的罪名。他经审讯后被罚款2100元和吊销各级驾照12个月,他通过律师提出上诉。

2013年4月,顾客拉曼以约三万元向黄立森购买一部非繁忙时段使用的“红牌车”,同时付了2650元给黄立森更新路税和购买汽车保险。不过根据判词,拉曼在五个月后却接获通知,告知他车子并非登记在他名下,因此车险已被终止。

拉曼打电话质问黄立森要对方尽快办妥转让手续,黄立森却找借口敷衍。买下车子后的近两年里直到2015年1月,拉曼每月按时缴付车贷给黄立森,不过车子却好几次被拖走,他最终不得不报警。

黄立森在审讯时辩称通过另一人为拉曼的车购买保险,但是法官不接受他的说法,并对他提呈的两张收据的真实性存疑。

法官在判词中指出,黄立森交给陆路交通管理局的第一张收据日期明显有错误,他之后呈上第二张修改了日期的收据给查案人员。黄立森在庭上解释说是发收据的公司搞错了,却没有传召那名关键的男子出庭供证,证实收据真伪。

另一方面,法官也认为,即使如黄立森所说他已替车子购买车险,但案发时车还登记在前车主名下,因此保险也只保前车主和获他允许驾驶这辆车的人,拉曼根本无法受保。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