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瑜嶙 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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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妻小参加新年派对,男子却在清晨抛下家人,在附近树丛里强奸当晚刚认识的一名女子。他事后衣衫不整地回到度假屋,告诉妻子自己做错了事哭求她原谅。
受害是单亲妈妈
育有四岁儿子
被告莫哈默法汉(30岁,搬运工人)昨天被判坐牢九年和鞭打六下,受害女子是育有一名四岁儿子的单亲妈妈,案发时30岁。
2014年12月31日,法汉应邀带妻子和三个孩子到迪克兰芝农场度假屋(D’Kranji Farm Resort)参加新年派对,派对是女子的家人办的,在这之前法汉和女子并不认识。
隔天清晨约5时45分派对接近尾声时,女子到外头凉亭休息,法汉上前跟她攀谈。女子抽了几口法汉的烟,法汉表明要跟她性交作为交换,但被拒绝。法汉听了仍不肯离开,声称妻子和小孩都睡了,继续留下来陪女子。
根据案情,女子没钱搭德士回家就请法汉帮她,法汉却在这时强吻对方,跟着拉下裤子曝露下体。女子感觉受辱想要离开,法汉主动给她10元还提议陪她走出去,称这样比较安全。
清早约6时,两人经过梁宙路(Neo Tiew Road)和梁宙2巷交界一个丛林茂密的地方,法汉谎称听见丛林传出声响,想骗女子和他一起进去查看,女子问法汉是不是疯了随即掉头回度假屋。
法汉突然环绕女子的肩膀抓她的手,接着双手抱起她,跳过一条大水沟,将她丢在草地上。女子虽死命挣扎,但力气不敌法汉无法挣脱。
事后给受害人
15元封口费
女子之后骗说她有爱之病希望吓跑法汉,但法汉不顾女子哀求,趁她要爬起来时从后面侵犯她。过程中女子不断求法汉不要伤害她,法汉在完事后给她15元“封口费”,他穿好衣服后便离开,留下下半身赤裸的女子。
女子到路旁拦下德士告诉司机她遭强奸,在等候警方抵达时,女子见法汉经过,司机于是驾车尾随法汉回度假屋。
在度假屋里,法汉的妻子见他衣衫不整便问他发生了什么事,法汉说他做错事哭求妻子原谅。
法汉承认一项强奸和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另一项用手指性侵女子下体的控状则交由法官下判时考虑。
主控官卡维达副检察司(Kavita Uthrapathy)说,被告在夜色掩护下强奸女子,他不顾对方挣扎持续侵犯她,而且在她体内射精让她承受不必要的风险。
代表法汉的萨达那莱伊(Sadhana Rai)律师求情时则说,他来自破碎家庭从小没有父亲,8岁时便辍学。法汉不是有预谋干案,女子也没有在过程中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