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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两次纵火烧教堂标志牌 判监10个月

侯启祥 报道

howks@sph.com.sg

中年男子不满教会,数次把香烛和鸡头放在教堂门口,还两次放火烧教堂的标志牌,结果被闭路电视拍到,无所遁形。

被告赵金发(44岁)昨天承认纵火和拒绝提供血液样本和指纹给警方等四项控状,遭法官判坐牢10个月。

法官下判时说,这并不是一次性的事件,被告在之前曾到教堂纵火,这一点令他深感担忧。此外,被告的行为导致教堂蒙受损失。

被告患妄想障碍症,他曾经是坐落于兀兰圈的灯塔教会(Lighthouse Evangelism)成员。他因不满教会,于去年9月23日致函通知教会他更换了宗教信仰。

一个多星期后,即10月2日,教会牧师在教堂标志牌前发现三个鸡头、几支香和燃烧的蜡烛。此外,教堂的边门也有三个鸡头。被告事后承认数次把鸡头和香烛放在教堂门口。

后来,被告变本加厉到教堂纵火。今年5月13日凌晨1时许,被告将易燃液泼在写着“Lighthouse Evangelism”的标志牌,放了火后逃跑。

被告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但他的行径被安装在标志牌右上角的闭路电视拍到。教堂是在上一次发生火烧标志牌事件后,安装闭路电视。

警方接到教堂报案展开调查,并在查到被告身份后逮捕他。警方要被告提供血液样本和指纹,但他拒绝。

根据控方,被告令教堂蒙受1万9020元损失,但被告并未给予教会任何赔偿。

被告在5月13日被录下纵火画面的一个多星期前,其实也曾在5月2日早上9时到3日凌晨12时45分之间,放火烧教堂标志牌。

律师求情说,被告精神有问题,产生妄想,以为放火烧教堂,便能解除教会对他的诅咒。被告需要接受治疗,法庭判刑时应考虑这个因素。

控方指出,纵火是严重罪行,被告的行为导致教会蒙受很大损失。此外,被告前后两次到教堂纵火。他因为对教会不满,有预谋犯案,这些都是加重刑罚因素。(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