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男女为争儿子都犯法 家事庭:抚养权由英国定夺

郑靖豫 报道

peckgek@sph.com.sg

妇女两年前因前夫不服从庭令把独生子送回英国,非法入境新加坡上门掳走儿子。她现成功诉诸法律,获得本地法庭下令男方遵照英国庭令,把男童送回英国。但男方已就裁决上诉,男童目前仍在本地。

这名亚洲籍妇女(32岁)在2014年雇用专人帮助她非法入境抢儿子。她称,男方在新加坡报了案,她担心若通过正式的管道进入本地会被逮捕,于是从马来西亚租船非法入境,然后到前婆家位于西部的公寓把男童强行带走。结果,她被判监禁10周。

她当时求情时说,即便有了英国庭令,因前翁姑拒绝交出男童,导致孩子无法回到她身边。法官在判刑时说,她应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解决问题而不是私了。

妇女在出狱后,通过Mirchandani & Partners律师事务所入禀本地家事司法法院,法官下令男方和前婆家把现年4岁的男童送回英国,由英国法庭就男童的抚养权定夺。此外,她也成功说服法官驳回男方独自抚养和照顾男童的诉求。

然而,男方不服裁决而提出上诉,因此男童在上诉审理前继续留在新加坡,由男方一家照顾。

根据法官陈碧清昨天发表的判词,新加坡籍的男方在认识女方半年后闪电结婚,但新婚不久便成怨偶,并为争夺儿子的抚养权,从旅居地英国一路把官司打到新加坡。

男童在英国出世,是新加坡公民。2013年7月,这对男女还未提出离婚前,带着男童回新加坡度假,由于女方说回英国后想报读全职课程无法带孩子,他们把儿子留在这里交由男方父母照顾。

2014年,男方在本地申请离婚,要求新加坡法庭把小孩的抚养、照顾与看管权判给他。然而,女方已取得英国法庭裁定男童的常居地是英国、抚养权由该地定夺,英国法庭也下令男方把男童带回英国。由于男方迟迟不把男童送回英国,结果女方通过非法途径进入新加坡强行带走男童。

陈碧清法官在判词中说,女方在2014年1月为了男童的抚养权入禀英国法庭,法庭发出至少11项庭令强调男童常居地是英国和受英国法庭监护。英国法庭是个有能力的司法单位,以孩童的福利为首要考量,即使男方不认同,采纳英国庭令并不会违反公共政策。

判词说:“男童在出世至2013年7月被带来新加坡之前,都是与男女方一起住在英国。这对男女在英国有婚姻住所,男方在英国工作。男女方在英国为了男童的抚养权卷入诉讼,女方要男童回去英国……尽管数项英国庭令要求他们这么做,男童自2014年1月18日以来都在新加坡,只因男方和祖父母拒绝把男童送回英国。”

基于上述理由,陈碧清法官裁定男童的抚养权由英国审理较恰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