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非法改装电动脚踏车 三零售商被控

苏德铭 报道

tohtm@sph.com.sg

本地有三个零售商因出售非法改装的电动脚踏车而在公路交通法令下被提控。

陆路交通管理局昨天发文告,指当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上述违例零售商出售非法改装有“油门”(throttle)的电动脚踏车。

在装上“油门”后,电动脚踏车骑士可不必踩踏板就达到超过每小时35公里的速度。

案展下月过堂

陆交局指出,根据现有条例,电动脚踏车马达(motor)必须以踏板启动,当骑士不踩踏板或电动脚踏车速度达每小时25公里时,马达的电力应该自动切断。

按公路交通法令,非法改装车辆的初犯者可面对罚款最高2000元或监禁最长三个月,重犯者可面对罚款最高5000元或监禁最长六个月。

上述三起非法出售改装的电动脚踏车的案件将在下个月10日过堂。

文告也提到,从今年2月1日起,当局在检测电动脚踏车时都会采用欧洲EN15194标准,电动脚踏车重量也不能超过20公斤。通过检测的电动脚踏车才能系上橙色的认证标签。

陆交局强调,会严厉看待零售商出售不合格电动脚踏车的行为。陆交局说:“这是因为零售商在教育公众如何安全使用电动脚踏车方面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当局也表示,会继续加强取缔售卖不合格电动脚踏车行为。

另一方面,陆交局受询时也指出,使用及售卖不合格电动脚踏车的违例者有逐年增加的趋势,给违例者开出的罚单从2008年的11张增加至去年的1863张。今年首八个月,当局给违例者开出的罚单共有1288张。

陆交局说,当局虽然自2011年起便已加强执法行动并对违例者施予更严厉的处罚,但电动脚踏车的总数和违例案件持续增加,因此有必要进一步制定更严厉的处分和加强执法力度。

陆交局去年11月提高使用不合格电动脚踏车违例者的罚款额,初犯可被罚300元,比之前的100元提高两倍。重犯者罚款额则从200元提高至500元,屡次重犯者可被控,电动脚踏车也会被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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