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反洗黑钱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昨天发布对我国的评估报告。这是该特别工作组于2012年发布新建议后,对我国的第一次评估。报告指出,我国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有效的成果。
我国打击洗黑钱和恐怖主义融资行为的框架强劲,但在个别领域仍然有改善的空间。
国际反洗黑钱机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简称FATF)昨天发布对我国的评估报告。这是FATF于2012年发布新建议后,对我国的第一次评估。
内政部、财政部和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昨天联合发布文告指出,和FATF于2008年进行的上一次评估相比,新加坡在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领域取得了显著的改善。
FATF的报告指出,我国在多个领域取得了有效的成果。例如,我国拥有强有力的监管框架,对金融业的监管有力。我国及时把金融情报融入执法过程,有效协助了针对洗黑钱和上游犯罪行为(predicate offence)的调查。
不过,FATF也指出我国在一些领域可作出改进。例如,我国应追踪调查更多复杂的跨国洗黑钱罪行。在这方面,商业事务局旗下的金融情报单位将提升复杂数据分析能力。报告也说,除了涉及空壳公司的汇钱诈骗外,我国对在海外犯罪行为的起诉少。
FATF也建议,我国应加强法人合法受益人信息的透明度;加强宝石和金属交易商的反洗黑钱和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机制。目前所有典当公司已有相关规定,宝石金属行业的现金交易也有尽职调查的要求。
此外,FATF建议我国加强对非金融领域的监管,如企业服务业者和会计公司,并加强金融机构对风险的理解和监控。据了解,企业服务和会计领域已有相关的准则。
FATF认为,我国在恐怖主义融资领域缺乏刑事起诉和定罪。但我国指出,通过《内部安全法令》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我国在不须进行起诉的情况下已处理了17起案件。最近,六人在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下被控及定罪,但这发生在FATF的评估之后,因此没有被考虑在内。
FATF于去年11月17日至12月3日期间,在我国展开实地评估。
金管局近年来已加大了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金管局则进行了100多次实地考察,而在2013年至2015年期间,这增加到了约600次。
义正律师事务所(TSMP Law Corporation)联合管理合伙人张祉盈受访时说:“新加坡要在严格监管和过度监管这两者间找到平衡。我们总是有进步的空间,但我们不应该过度监管而打消合法企业的积极性。”
她也指出,FATF还未评估香港、中国和美国,如果能参考这些国家的评估报告,将会提供更多信息。
华侨银行集团法律与条规遵循总裁阮玲说,随着这些犯罪活动日益复杂,金融机构要保持警惕,以察觉非常规行为并作出应对。
企业服务公司Boardroom董事黎光隆认为,这个报告提醒业者,要加紧提升反洗黑钱的努力,确保当局加强监管时不会落在后头。
今年5月,瑞士瑞意银行因触犯反洗黑钱规定,遭金管局撤销执照,被罚款1330万元。之后我国当局宣布,已经扣押总值达2亿4000万元的银行账户和资产,点名指出更多银行在反洗黑钱工作方面有疏漏。但这些行动并未被包括在本次评估中。
FATF认为,我国在恐怖主义融资领域缺乏刑事起诉和定罪。但我国指出,通过《内部安全法令》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我国在不须进行起诉的情况下已处理了17起案件。最近,六人在恐怖主义(取缔资金)法令下被控及定罪,但这发生在FATF的评估之后,因此没有被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