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并非有意除牌,就一定能够成功或者顺利除牌。
目前,就有两家公司的除牌行动尚未完成。
第一家公司是力恒化纤科技(Li Heng Chemical Fibre),它的公众持股比率今年1月已跌至低于10%,而新交所在5月初已批准它除牌,但收购者还未开始强制收购其余股权。
公司透露,百慕达公司法律规定,收购者必须先把股权转入名下,才能行使权利强制收购其余股权。
收购者至今还未把股权转入名下,也还未开始强制收购其余股权。
另一是公司余仁生(Eu Yan Sang),公众持股率已跌至低于10%,股票在收购献议截止后将停牌。
不过,收购者截至9月8日只掌控84.469%股权。收购献议的截止日期已一再延后至9月27日的最后截止日期。
目前,还有余仁生的大股东(持股5%或更高)没接受收购献议,若大股东在最后截止日期没接受献议,收购者将无法取得权力强制收购其余股权,而仍未接受献议的股东也将无权力要求收购者买下他们的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