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拍女子的裙底风光,是一种奇怪的性癖好。关于这个事情我们今天就不论述了,其实有名人及其亲属(什么督察啊律师啊)被控偷拍女职员女客户,也不是一两个个案。
总之,对于被偷拍的当事人,是一种极大的冒犯。而且既称为偷拍,往往是被拍的女性完全不知情的状态下,就进入了淫贼的镜头。至于被拍的录像在网上或各种不堪的流传,不想则已,一想更严重。
新加坡最近严惩了一批偷拍犯。两个是在地铁扶梯上,一个是拍同租女室友。
31岁的马国男子与被偷拍女子是同租一套房子的房客。男子用完浴室后,把手机留在浴室,摆放好位置和角度,设置成拍摄状态。接下来使用浴室的25岁女房客完全不知有诈,照常更衣洗浴,浑然不知全裸状态被人拍下。
那么,现在问题来了,她是怎么知道被偷拍了呢?
这位男子也是不作死就不会死!!!!!他不仅爱偷拍还爱偷窥。
与25岁被偷拍女子同租一个房间的22岁女子,两人都有洗澡时都被该男子偷窥的经历,还曾经因此而报警。
警方第二天突击检查该男子房间,被偷拍的录像就成了证据。
所以,他因此获刑八周!
当然,他的律师说他的客户,也就是偷拍者,已经深深表示后悔。
顺便说一下,其实他又不是缺女人,他已婚!有老婆的,还这样偷拍外面的女子。没有办法,这就是一种病,得治!
一般的偷拍案例中,在地铁等公共场所里发案率高得多。毕竟兔子不吃窝边草~~
同时判处的还有另一起偷拍罪。一位29岁男在后港地铁扶梯偷拍一位26岁女。
女子觉得男的站得离自己太近,觉得有点不舒服,转身一看,靠,男的的手机都伸到她裙底下去了,马上扭送警察局。(姑娘们学着点儿,下次遇到偷拍啊揩油啊各种色狼,不要手软,马上报警。)
该男被判坐监五周,保释金1万5千新币。
另一个案例中,34岁男在莱佛士地铁站偷拍19岁女生,被判坐监两周。这位土耳其男把手机置放在膝上,对准女性裙底向上拍。(为了偷拍,这样的机智也真是够了!)
但是人民群众的力量是强大的。路人一边提醒被偷拍的女生,一边出手逮住他。
关于扶梯偷拍这种事,我们编辑部从网上找了一些照片,复原当时的技术实现手段。(表骂我们低级趣味,很多女孩子尤其是穿短裙时,平常在公众场合大大咧咧,浑然不知道自己暴露在别人的偷拍和偷窥视野中。)
下图中看红圈中男人的手机。这是一次监控录像中截取的镜头。偷拍男装着很不经意的样子,往其他地方看,从表面上哪里看得出他在向前面的女子下手?
下面再看一个特写,偷拍裙底风光的手机镜头角度。
下图可以看到,这种角度是扶梯里常见的情景。对于别有用心的色狼来说,简直是伸手就是偷拍机会。
这种罪最长可以判处1年的监牢,还可能加罚款。
提醒穿着清凉的女生,出门小心再小心!!!
上文偷拍者不乏是经理等体面职业者,你以为偷拍犯脸上写着“偷拍”两个字?或者长得一定很猥琐,或者一看就像色中饿鬼?第一个案例中的男的是已婚人士。
以上照片均来自互联网,与本文几个当事者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