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要向博客征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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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许多博客主收到了来自新加坡财政部内陆税务局 Inland Revenue Authority of Singapore (IRAS)的信,要求博客主们申报自己的收入来源,其中包括了收到的产品样品、服务等。

信件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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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博客主的工作这么灵活,政府要如何管理呢?针对一些问题,政府的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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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a:如果我有全职工作,然后业余时间做博客,或者Youtube呢?我需要交税吗?

回答:交税!你从社交媒体上收到的钱,被认为是你自营的商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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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b:博客主的商业行为是指只在自己网站上发布的那些内容吗?

回答:不只有自己网站的内容,只要你通过任何社交平台收到的钱,都算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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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c:我没有签任何合同,这样还要交税吗?

回答:是滴,只要这个付款是关系到你的社交平台的,无论你签没签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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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d:如果我没有直接从广告商那里收到报酬呢?

回答:不管是广告商给你,或者是博客中介给你,都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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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e:如果这个产品或者服务是给我家人/朋友用的呢?

回答:也要交税啊!如果你和你朋友被请去试菜,你要需要清楚这顿饭的市场价,然后这个就是在你名下的收入。

为alvinology.com和asia361.com写文章的博客主 Alvin Lim他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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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这个行为会扼杀了博客主行业!如果这样,谁还愿意去餐厅试吃,然后写review呢?税务局也必须公平对待博客。我们很多人都是单独运作,没有资源做这些事。那么那些全职记者,当他们试吃餐厅、旅行住宿的时候,有交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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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热门博主郑彦彦“下雪”(Xiax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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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认为:“但是有些东西很难给出一个价格。如果别人给我一支唇膏,我还要去找出这个价格,然后申报?如果,我的粉丝给我一些自己手工制作的礼物,我要如何标价?而且我的公司经常免费收到一些产品和礼物,这些产品或公司我们根本就没有去联系,也没有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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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当然知道这么一规定会遇到很多问题,他们的回应:如果你有帮口红的品牌写文章,口红是唯一的报酬,你就把口红价格申报了。如果他们有另付你工资,你就把工资报了就可以。

Blogger为大家试用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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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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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客主问:如果这些礼品、赠品也要交税,那么那些记者、编辑、写手、旅行记者,当他们收到礼物赠品的时候也应该交税。(特别是让人羡慕的杂志美妆编辑啊,总是一堆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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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回应:只要你是个体户,你都要这个交税。但是如果这个人是一家媒体公司的全职员工,比如他是代表他的公司试吃、写文章,那他就不用交税。

于是博客主大喊三声:以后不要叫我博客主、社交媒体达人什么的了,请叫我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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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的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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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局是太穷了吗?博主收到产品,然后写产品反馈,为什么还要交税?把一支口红送给税务局,他们能写出产品反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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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次去参加什么活动,我还要去问这桌菜多少钱!”

“政府现在没有钱,所以想尽办法收税。”

最后税务局指出,“这不是专门只针对这些博客主,一直以来个体户、自营机构都是这样的税收标准。” 顺便一提,美国的博客主也要交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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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税务局提到美国,小编就提供一个美国对博客税收的观点:

交不交税在于你写博客是一个兴趣还是一门生意。如果你只是喜欢发发文章,自娱自乐,并且税务局认为这只是你的一项爱好,而不是一项商业活动,那你就不用交税。也就是说你开博客,基本不怎么营利。但是如果,你博客火了,首先恭喜你,然后你通过博客赚了钱,并且政府认为你这就是一项商业活动(一定标准的审核),那你就应该交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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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是单纯的博客爱好者,你就放心大胆的玩。如果你想把博客当成一项事业,一门生计,那就请认真的把它当成Business,还要交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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