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妇女宪章》可不像你们说的那样一味偏袒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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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昨天我们发的一篇《在新加坡,为啥老公比老婆还怕离婚?《妇女宪章》!》引起网友水底鱼的关注,觉得作为媒体需要传递正面的价值观。作为秉持开放立场的媒体,我们乐于提供平台,欢迎读者继续深入讨论,就及时整理出了以下文字,与网友分享。

我觉得在讨论新加坡婚姻法案这些问题时,首先大家要对新加坡的一些基本国情有所了解, 对像机会成本之类的理念也要有一定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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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定一条路,就意味着放弃了走另两条路或能遇到更美风景的机会,这就是一种成本。

新加坡是非福利制国家,就像已故前总理李光耀生前一直提醒的那样,新加坡从来就不是个福利国家,对于大多数民众而言,养老金主要源自于公积金(CPF)储蓄,从来没有国家养老这类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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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CPF储蓄来自于工作年龄阶段的个人收入的按比例强制积累。这就是婚姻中要提机会成本的主要原因了。

撇开能有高收入机会不谈,以一名女性/母亲为例,单单只是工作阶段,因为需要照顾家庭、抚育子女而影响了收入增长的机会,这种事情在职场简直司空见惯,都会直接影响个人的CPF储蓄,从而导致那个人的养老金损失。更何况有些女性在成为母亲后,选择辞去工作全心顾家,显然那几年她的CPF收入就完全是零了。

推而广之,无论是家庭的哪一方,男或者女,因为照顾孩子和家庭都需劳心劳力,这些精力从职场转移回家庭,必定就会影响自己在工作年龄阶段的CPF储蓄,这也是为什么公积金允许甚至鼓励在职有收入的国民为配偶填充CPF账户的原因了—-以配偶的机会成本创造的价值,理应同配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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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人除了会为父母为配偶填补公积金,还有为配偶父母填补的,当真好女婿风范。

所以政府在谈论婚姻法的时候,通常会将婚姻和男女在职场的受雇佣能力结合起来考虑,也就是说,受雇佣能力会是衡量一个人在婚姻中该负多少责任的重要因素。

一般来说,照顾家庭的一方会是婚姻关系里比较容易受伤害的的那一个,因为Ta的收入甚至以后的养老都依附于把精力主要赋予工作的那一方。由此看来,婚姻法的重点不在于它是偏向男性抑或女性,而是在全国人口层面上,男性和女性在家庭和职场投入精力的比例。

显然现阶段而言,新加坡女性在职场的参与度方面,还是比男性低,这点相信大家都很认可,毋庸置疑。 社会确实在进步,女性在职场也有更多的发展机会,所以婚姻法一直也在根据这些社会改变做出相对应的跟进。

一直以来,新加坡都崇尚数据说话、务实治国,因此政府还是在依据最基础的男女就业比例以及男女照顾家庭的比例在制定政策,并不是毫无根基的随便袒护某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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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一天,数据显示女性劳动力的比率达到甚至超过男性,或者说有一半家庭是男主内女主外,相信新加坡的婚姻法,一定会做出相对应更动的。

个人觉得亚洲国家,包括新加坡这样的,在实现男女平等方面还长路漫漫。不过,新加坡在男女平等的定义上,知道始终需要从男女的“就业机会”和“家庭精力付出”两个角度出发,以客观数据评估女性的社会地位,已经算是相当先进的做法,甩亚洲许多其它国家/地区好几条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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