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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法医回忆录:冷血12岁

(一)

 

1972年的一个潮湿炎热的早晨,我接到电话,说红山的Jalan Kirang Barat后面的火车铁轨处发现一具尸体,很明显的是死于自杀或意外。

 

在我的工作中,经常会遇到被生活烦透了而被迫跳轨自杀的人们。尽管被火车撞上那一刹那的极端疼痛令人不寒而栗,但是他们许多人还是做出了这个可以帮助他们永远结束烦恼的终极选择。

 

那些被火车意外撞死的人则是完全另一回事。他们根本没有安全意识,为了图省脚力而选择穿越轨道抢捷径,甚至在火车驶来时抢先越轨。他们往往成功了,但有时却因一失足成千古恨。

 

甚至有些人似乎对生命毫不在意。他们直接躺在铁轨上睡觉,以为在火车驶来之前直觉会把他们唤醒。

 

1972年的这个案子是比较惨的。

 

警方接到武吉知马火车站的电话,说一列开往马来西亚的货运火车碾过了一个少年。

 

“我根本无法把火车刹住,我一看到前方有人,火车就碾过去了。”司机说。

 

“我下车之后,看到一具尸体。上半身还在铁轨上,腹部和两条腿滚落到铁轨边上。”

 

停下火车后,司机赶紧下车查看。他手上的强力电筒把他心中原本的一丝侥幸完全击得粉碎。

 

少年的上半身与下半身被碾得完全脱离,其中一条手臂在臂弯关节被切掉。伤口整齐得很不自然。

 

这个案子看来确实象是卧轨自杀的,但是伤口的整齐程度让我生疑。一般来说,要自杀的人都不去卧轨,而是在火车驶来时纵身跳到火车前面,所以尸体会被撞得支离破碎,就象车祸一样。

 

这个少年的尸体却不然。它很整齐的被碾成两半,似乎事先有人存心摆放在铁轨上。

 

尸体颈项有一处伤痕也让我起疑心。它显示大量的内部出血。如果是被火车在身上撞击致死,是不会在颈项造成内伤的。

 

这有点象20世纪初英国Burking案。案中疑凶用手臂箍死被害人,由于手臂上的肌肉起了软垫的作用,因此不会在被害人颈项留下典型的手掌或绳子的印记。

 

看来,有人把死者暴打一顿之后把他憋晕或憋死,然后把他放到铁轨上,制造自杀或意外的假象。

 

现场还有一个间接证据——一般来说,死者身上应该多少带有些钱,但是这个没有。不但没有钱,连他的树胶拖鞋也不见了。

 

我怀疑他杀,马上通知刑事侦察局的特别侦察处。

 

(二)

 

这时,这起事件在《海峡时报》上以简短新闻的形式报道了出来。

 

一个名叫Mydin的15岁印度报童看到了这则新闻,马上联想到自己的小伙伴N Jega。他们由于派报工作的关系,天天见面。但是,自从那天自己陪伴Jega去红山之后就再也没见到他。

 

Mydin于是报警。

 

负责的警官是S K Menon。

 

Menon调查发现,Jega在12岁辍学之后就给人派报为生。他派发《海峡时报》,每天可以赚3.25元;傍晚在乌节路冷藏百货公司Cold Storage卖报纸又可以赚1.75元。那些经常到冷藏百货公司超市和附近的Magnolia小吃店和著名的停车场夜市(今乌节313)的人都对这个勤快的14岁大男孩印象深刻。

 

Jega赚的钱并不多,但是足以补贴家用。他不怎么跟人来往,出门总是为了工作,工作结束之后就回家。因为他对家庭的这股责任心,让他母亲十分疼爱他。他的兄长弟弟们都知道,Jega对红山一带不熟悉更不识路,不可能自己一人跑到事发地点。

 

从Jega的兄弟和Mydin的口供中,警方拼凑出发现尸体前一天Jega的经历,并相信这经历与他的死亡有关。

 

与往常一样,Jega当晚正与Mydin一起在Cold Storage卖报纸。那时大概是傍晚730pm,也是生意最忙的时候,有个名叫Selva的印度少年过来,说另一印度少年Moorthy有事要跟Jega说,要Jega跟他一起走。

 

Jega说,有事就在这边说,我得卖报纸,走不开。Selva说,只要占你一会儿时间,这事只能私下说,你还是跟我走吧,到旁边的文华酒店后面去,那里人比较少。

 

Jega当时同意了。他把报纸叠好,然后跟Selva一起走。Mydin看着他俩一起离开,然后自己走过马路到停车场夜市里去接着卖报纸。

 

原来跟Moorthy和Selva一起的还有另外九个十几岁的少年。他们带着Jega往Bideford Street的一处阴暗角落走去。Moorthy还一边走一边试探着触摸Jega的后口袋,看看钱包是否在里面。

 

Jega一边走着,忽然感觉到Moorthy的摸索的手。他警觉地停下脚步,把双手插进裤袋。

 

其中一个少年见状,把Jega的双手撞开,抓住他的双臂。

 

Moorthy把Jega的钱包从裤袋里抽出来,翻开来看。Jega恳求说里面的20元是要交家里水费大。Moorthy不加理会。他把钱——三张五元钞票和五张一元钞票取走。Jega大叫“抢劫”,Moorthy团伙四下逃窜。Jega单身一人从Cairnhill Road追到Bideford Road,再追到Orchard Road 和Scotts Road,最终看到对方11人全挤进一部德士逃之夭夭。

 

Jega无奈只好回到报摊,并向Mydin说了被抢劫的事。在交谈中,Jega得知团伙的一些成员就住在Mydin那一区。于是,当晚11pm收工之后,Jega随着Mydin和一些朋友去找他们讨说法。

 

Jega不费吹灰之力就在路口的停车场见到团伙的其中两人,并向他们索要被抢的钱。两人似乎很同情Jega,承诺自己明天会找其他人商议,看能追回多少钱。他们之所以这么痛快表示合作,也许是因为Jega恫言要把这事告诉他们的父母和自己在乌节路警察局当警员的哥哥。

 

第二天傍晚,Jega一如既往回到报摊卖报纸。

 

正在卖报纸的时候,Moorthy和其中一个团伙成员Ali走了过来,叫Jega跟他们一起去取钱。Jega说自己走不开。他们说,好,我们等你。Ali去买咖啡请Jega喝,并帮他卖报纸。报纸卖完后,Jega、Moorthy、Ali还有Mydin四人一起往红山走去。

 

 

 

(三)

 

当四人到达Jalan Rumah Tinggi时,Selva和团伙的其他成员都在等着,不过没见到钱。Moorthy叫Mydin自己先回家,尽管Jega一直要求他留下来。

 

“当我回家时,我等于是把他交Moorthy手中了。” Mydin回想时说。

 

Mydin和Jega当时都对后来发生的事一无警惕。而且事后证明,如果没有警方奋力追查和反复侦缉,这事的真相也许永远不见天日。

 

负责警官S K Menon形容此案为新加坡罪案史上的一个经典案例。Moorthy强烈的报复心理和不择手段,尤其考虑到他只是个12岁的少年,令人匪夷所思。“我根本不信一个12岁的少年能做出这样的事。我对他和团伙其他成员反复侦问,他们的口供没有矛盾。我唯一的担忧是Moorthy是否知道自己所做所为的严重性。最后,我深信他是知道的。”

 

 

 

(四)

 

Moorthy有异于常人的威望。查案警官Menon认为他有远高于同龄人的让人顺从的能力。他在跟人讲话时毫不害怕眼神对接,而且他的一口流利的泰米尔语让其他少年对他俯首称臣。

 

Moorthy经常炫耀自己到处欺负人、到处揍人,于是Rumah Tinggi巴刹一带许多少年都认识他。他经常在巴刹或货车车斗上过夜。家里人由于完全管不住他,早已与他断绝了关系。

 

他父亲曾把他送到收容所。他一再从收容所中逃出来,并一再被警察抓了回去。

 

这次抢劫Jega是Moorthy的主意。他带着他的跟班们4月6日在North Bridge Road的皇家戏院看了电影。看电影是他提出的,买票的钱有一部分也是他出的。电影散场之后,他们走向停车场夜市时注意到了Jega。

 

Moorthy留意到Jega卖报很快。这意味着他身上一定有大量现金。Moorthy于是马上派Selva前去接触。Jega对此毫无疑心,因为Moorthy前不久曾应征过卖报童的工作,两人见过面。

 

在抢到Jega的20元之后,Moorthy马上自己吞了6元,把其余14元交给了Raj,让他分给其他人。团伙马上炸了锅——大家都知道一共有20元。最后,争执未果,Raj把所有钱推回给Moorthy,自己离开了。

 

Moorthy显然懂得怎么利用机会。他给每人发了一元,其余的自己收了起来。之后,他把Selva叫来,再给他一元,嘱咐他不要让其他人知道。

 

尽管团伙的许多其他成员年龄都比Moorthy大,但是他们都愿意听这个12岁少年的指挥。

 

第二天,团伙紧急集合,磋商Jega要求还钱的事。有些成员愿意还钱,有些要把Jega揍一顿给予教训。Moorthy一锤定音。

 

他指示,不谈判。任何人没得到他同意,一毛钱也不许还。

 

团伙成员提醒Moorthy,如果不还钱的话,Jega会向他们的父母和警方报告抢劫。Moorthy坚持自己的决定,说要是有人问起,你们就坚决否认。

 

会议就这样结束了,但是Moorthy心里不断地盘算着,要是Jega真告发了,要怎么应付。

 

然后他作出了决定。这个决定他只让他的两个得力助手——14岁的Ali和19岁的Selva知道。

 

他们决定买大量安眠药,设法让Jega吞下,致他死亡。

 

事情按部就班进行。他们到一个中药铺买了安眠药,然后到个偏僻的后巷,用块石头把药片敲成粉末。

 

到了晚上,Moorthy、Ali和Selva到报摊找Jega,答应还他钱,不过得跟他们一起到红山去。既然Jega下班之前无法离开, 他们便陪着他等下班,甚至帮他卖报纸。他们还请他喝咖啡——由Selva暗中下了药的咖啡。

 

 

 

(五)

 

奇怪的是,下了药的咖啡一直没奏效。Moorthy开始紧张起来,并开始构思替代方案。

 

Moorthy带着众人来到红山,团伙的其他成员都在那里等着。到了红山之后,Moorthy让Mydin先回家。于是Mydin离开了。

 

Moorthy等人所不知道的是,他们先前从中药铺以1.20元买来的四颗安眠药只是缓解热气的凉药,并不是安眠药。

 

确实,我在进行尸检时,没有在Jega的肚子或血液发现安眠药的残迹。

 

他们四人——Moorthy、Selva、Ali和Jega朝向Jalan Kilang Barat走去,尾随着团伙其他人。后来Selva和Ali的供词都说,Jega一边走一边问究竟要去哪里,什么时候把钱还给他。Moorthy就反复说到了拿你的钱的人就在前面的铁轨那里,到了就给你。

 

他们于是到了铁轨。四周除了远处的路灯,一片漆黑。

 

忽然,Selva从身后紧紧箍着Jega的颈项。Jega并没有多大的挣扎。团伙里其他成员有些揍了Jega一拳,有些踢了他一脚,然后就悄悄离开了。当Moorthy和Ali开始动手时,其他成员早已离开,他们知道要出大事了。

 

忽然,Jega一动也不动了。

 

Ali把他的身体拖到铁轨边,横在铁轨上,并告诉Moorthy和Selva火车马上就来了,他们经常在这里玩乐,所以对火车时刻十分清楚。

 

没一会儿时间,他们就听到货运火车的汽笛声。他们赶紧溜走,同时听到火车紧急刹车发出的噪音。他们心知肚明,这20元的抢劫永远不会有人知道了。

 

根据Mydin、Selva和Ali的口供,警方很快就掌握了团伙成员的身份并一一加以控制。

 

“我反复对他们进行隔离侦问。Selva很有攻击性,自我防备意识很强。Ali则相反,很快就招了。一切就这样水落石出。”Menon警官说。

 

大多数的团伙成员并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他们来自破裂的家庭,贫穷,嗜酒,没有父母的爱护和管教。他们所住的地方Jalan Rumah Tinggi是新加坡最早的住宅区之一,很多人不识字,贫穷和社会问题不断恶性循环。他们的父母要嘛鉴于面子要嘛没有认识到孩子家教问题的严重性。在整个侦察过程中,涉案少年的家长或是过分保护他们犯案的孩子,或是根本不信他们出了大事。

 

Moorthy是最难搞掂的。

 

Menon和手下警探登门的那天早上,没找到Moorthy。他母亲也说他不在家。警探们于是离开了。

 

但是,他们福至心灵,过了一小会儿又转了回去,这次发现他果真在家里。“他躲在一个柜子里。柜子这么小,尽管就在我们眼前,我们也根本没想到他躲在里面。Moorthy后来说他知道我们不会意料到,所以他才躲了进去。” Menon回忆说。

 

在盘问过程中,Moorthy说自己是被Selva和Ali两个年纪大些的少年带领着犯事的,而且早在Jega提出要求之前,他就主张还钱。至于Jega是怎么死的,他一点也不知道。

 

这是他在1972年4月19日说的话。一直到4月23日真相大白时,Moorthy一连四天在警探的盘问下始终冷静的坚持自己的供词。

 

Menon说:“他始终否认对Jega的死亡知情。他不断的说,‘我怎么会做出这样的事,我才这么小。Jega比我大多了’。他甚至开始喊我’peria annan(大哥)。”

 

“当他最后无法抵赖事实时,承认他们把Jega横跨铁轨,不能让他活着把抢劫的事报警。他知道许多人在铁轨自杀或意外丧命,因此人们不会对Jega的死起疑心。我还记得他当时有多嚣张,他以淡米尔语说:‘我知道我做了什么。不要浪费你的时间。法律不会判我死刑,因为我年纪太小了。’”Moorthy说的没错。虽然他们三人——Moorthy、Ali和Selva都被控谋杀,但是人们都知道控状在法律上是无效的,因为主谋只有12岁。

 

我认为实在太多问题了。比如,12岁的少年怎么就能理解谋杀的概念?他又怎么这么清楚知道承认谋杀的后果?12岁少年的供词能在法庭上当证据使用吗?

 

虽然人们都相信Moorthy很清楚自己做了什么,不过事实终究是:他只是一个12岁的孩子,有着12岁的心智。

 

最后,没有进行庭审。控方和辩方达成协议,以致人死亡罪提控三人。三人皆认罪。

 

由于Moorthy和Ali都未成年(未满18岁),他们被送到收容所看管五年,之后释放。Selva已经19岁了,被判五年监禁。如果这个案子送到庭审,Selva可能会被判死刑。

 

团伙的其他成员,一共八人,被处以三年警方监视。每天7pm到6am之间, 他们得留在家里不得外出,每个月也得到警署报到。

 

本案的三个主要实施者在服刑之后早已恢复自由身。他们由于主谋人的年幼而逃过一死。

 

令人诧异的是,在审讯过程中,两个年纪较大的少年Selva和Ali目中流露害怕,有时还显露出孩童般的不知所措。反而是Moorthy,一直就是置身事外般的冷静。

 

他们的判刑看来是对抢劫区区20元的重罚,但是,对于人命案子来说,五年的判刑却是如此微不足道。在我法医的眼中,要不是他们在殴打和紧紧箍着Jega时所留下的与火车事故毫无关系的伤痕,这个案子很可能就被 当作是意外或自杀而真相永远不为人所知了。

 

 

 

翻译/改写自赵自成教授英文著作Murder is My Business, 1990

 

 

赵自成(Chao Tze Cheng, 1934-2000)是本地第一位华人法医,也是本地法医学的奠基人。1969年开始跟血淋淋的尸体结下不解之缘。深受海内外同行敬仰,常受邀参与各国奇案的法医调查。他风趣幽默,工作卖力,广结人缘;警界、司法界与报界朋友都乐于跟他合作与结交。其独生子赵光灏生前是中央医院血管外科顾问医生,在对抗沙斯战役最激烈的时候,志愿中断度假,从美国赶回新加坡,奋不顾身地投入抗炎前线,不幸染上SARS,于2003年4月22日病逝,年仅38岁。 【补:1972年时12岁的孩子,到了今天也就……54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