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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宫秘档中的中国驻新加坡领事馆

本文的“清宫秘档”指的是清王朝的军机处、内阁、宫中档案、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及外务部、会议政务处、农工商部、醇亲王府等处的文书档案。这些珍贵的原始资料,目前保存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1998年4月,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将“清宫秘档”编辑并出版《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史料汇编》(北京: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8年4月第1版),其中第一册是与新加坡有关的档案资料。

新加坡地处“南洋之要冲”,是西方各国商贸船只通往中国的总汇。历史上,新加坡也是“闽广客民流寓之地”。清廷在和东南亚各国的关系中,尤重新加坡。因此,“清宫秘档”中特别是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与外务部,有不少关于新加坡的详细记录。

 

中国第一个海外领事馆

根据史书记载,1886年新加坡华人已达15万,并且有相当的经济实力与社会地位。为有效地管理侨民及处理中外交涉事务,清政府于1877年在新加坡设立了海外的第一个领事馆。

晚清杰出外交官郭嵩焘(1818年-1891年)是促成驻新加坡领事的主要推手。他在奏保当地粤藉殷商胡亚基(Hoo Ah Kay,1816年-1880年,清宫档案中称之为胡璇泽)为清朝驻新临时领事时说:“……道出新加坡,见广东人道员胡璇泽(亚基)为其地人民所推服。数年前,广属人民与各属互斗,亦经胡璇泽解散。英国官商皆信之!臣以新加坡领事,非胡璇泽无可充承者……”。

上述引文录自《郭嵩焘奏为新加坡设领事及筹拨经费事片》,档案编号002,时间为光绪三年七月初一日,公元1877年8月9日。郭嵩焘没有想到的是,这个当年作为“英国属地新加坡”的荒岛,就在他上奏88年后的1965年,也是在8月9日这一天独立了。

胡亚基可说是名符其实的临时领事,任期不长,仅仅三年的时间,1880年3月27日,“光绪六年二月十七日患病身故”。胡亚基辞世后,曾纪泽在《奏为新加坡领事胡璇泽病故请酌议恤典片》中,“饬(随员)苏溎清暂行代理领事”(档案编号010)。

1881年3月25日,即胡亚基辞世一年后,正式“奏请将都事左秉隆补新加坡领事”(档案编号011)。曾纪泽为清廷驻英法大臣,是中国近代史名人曾国藩的儿子,清朝驻新加坡第一任专业外交官左秉隆的顶头上司。 1881年9月25日(光绪七年八月初三日)左秉隆领凭上任,这天正好是星期日。从此新华社会在左秉隆倡导下,展开了新的历史篇章。于其行也,曾纪泽以诗送之,有“花萼初春日未中,左郎夭矫气成虹”之句,可见曾纪泽对他的器重。左秉隆此行到新加坡,一任三年,连继三任,到1891年卸任。1907年9月,他再度来新加坡任总领事。在晚清的最后35年期间(1877年-1911年),清廷对新加坡共派出12任领事,左秉隆可说是任期最长的一位,前后领新达13年。

在《恭拟驻扎英国新加坡总领事官左秉隆》敕谕中,清朝政府明确地表示,要左秉隆保护“新加坡侨寓华民”,可见清政府对海外侨民的重视,左秉隆可说是任重道远。

 

标志性的一年

1891年(光绪十七年)是清朝驻新加坡领事馆标志性的一年。这一年,出使大臣薛福成电英国允许香港设领事、新加坡设总领事辖各岛(档案编号089)。嗣后清廷将新加坡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领事升为总领事,统辖槟榔屿、马六甲及附近英属岛屿。

我特地查阅了1892年(光绪十八年)《驻英使领报呈光绪十七年正月至十二月收支细数清册》(档案编号154)的奏折,以了解新加坡领事馆升格为总领事馆后的运作情况与行政规则。

这份《收支细数清册》其实就是清朝驻新加坡领事馆的年度财政报告。这里我们可以清楚知道领事馆的财政年(Financial Year)是从每年的“正月初一日起截至十二月底止计12个月”,与现在中国政府部门的财政年度一样,百年不变。从报告中,可以知道左秉隆是在光绪十七年十月初二日卸任,次日即十月初三日,由黄遵宪接任总领事。

《收支细数清册》有“新收”(收入)与“开除”(支出)两项。清朝驻新领事馆收入甚微,仅431.082两,均为“出口纸费”(签发文件费)。在“开除”(支出)项下分三个细目,即“俸薪”(薪金)、“路费归装整装”(差旅/服装费)及“房租”(租金)。从记录上看,1891年领事馆全年支出1万1741.3065两,最大开销是”俸薪“(薪金),占总开销的57.38%,达6737.38两(一两银子相当于今天人民币200多元;又根据《驻英使领报呈光绪十九年正月至十二月收支细数清册》(1894年档案编号155)“每英金一镑合库平银5.42556799两”。

《收支细数清册》中对领事馆职员的“俸薪”也有明确规定。“左秉隆俸薪按照新章月支库平银400两”,继任的黄遵宪因系总领事“按照咨案月支库平银430两”,“俸薪”比左秉隆多了30两。领事随员“俸薪”每月128两,领事供事每月36两。左秉隆任领事期间只有一名领事随员左棠,不带翻译。但黄遵宪任总领事后,可能不谙英语,故增添了“总领事三等翻译兼随员那三(那华祝,俸薪每月160两)”。清册指出:“因新加坡改设总领事,西人交涉事件颇多,署中不可无翻译”。

“总理衙门所有赴坡船价路费”的规定是这样的:领事或总领事乘头等船(路费银390两);翻译官乘二等船(路费银330两);随带家丁乘三等船(路费银165两)。可见清朝的财务制度还是比较规范和专业,各项开支都有严格的规定。

“大清国领事府署”约距市区四五里。“新加坡领事公廨一年房租支库平银900两,合英金227.11镑”,这符合袁祖志在《瀛海采问纪实》中所说的大清国领事府署是“租于民间”的记载。

左秉隆于1891年卸任后离开新加坡,清廷想调左秉隆任香港领事,惜未能成行。虽然至今甚少学者研究继左秉隆、黄遵宪之后的驻新领事,但从《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史料汇编》中,我们可以知道晚清派驻新加坡的领事除胡亚基、苏溎清外,继左秉隆、黄遵宪之后的尚有:张振勋(张弼士)、刘玉麟、罗忠尧、吴世奇、凤仪、孙士鼎、左秉隆、苏锐钊共12任,在“清宫秘档”中都可窥其身影。

以上所述,只是“清宫秘档”中沧海之一栗。这本《清代中国与东南亚各国关系档案史料汇编》可说是至今为止,汇集“清宫档案”中对新加坡的最详细记录,是我们今天研究清朝时期、新加坡和东南亚关系史、新加坡华人发展史,乃至新加坡外交史问题的珍贵资料,弥足珍贵。

(感谢本地著名文史学者柯木林授权新加坡眼平台刊发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