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兼永续发展与环境部政务部长陈国明昨天(1月4日)在国会中回答问题时说,在新加坡的刑事诉讼法(Criminal Procedure Code)下,警方有权索取任何数据,包括“合力追踪”数据,以用作刑事调查。
他这一表态随即在网上引来一片哗然,不少网民对这一做法发出质疑的声音。
这些反对声音乍听之下有它的道理,一些网民的反应也可以理解。
政府在去年3月推出“合力追踪”应用时口口声声说,收集到的个人数据是保密的,仅供追踪冠病病例过去两周到过的地方和接触过的人群,以便找出可能受病例感染的范围。
因此,公众的印象是,“合力追踪”的数据只是用在防疫的工作上。
于是问题来了,如果警方也能为了“刑事调查”而索取“合力追踪”的数据,是不是就违反了政府当初信誓旦旦的立场,政府说过的话难道就不算数吗?
这里有个关键词不可忽略:“刑事调查”。
警方在刑事诉讼法下,本来就有权力索取任何数据以帮助刑事案的调查工作。从公众利益来看,警方的这项权力是可以理解的。
这类涉及个人行踪的数据可以为警方提供调查线索,找出受嫌疑人行动的可疑处,也可以为清白的人提供“不在场”的证据,为无辜者洗脱罪名。
所以,警方为了调查刑事案件,有权力向任何商家机构获取内部的监视录像,也有权力从银行的信用卡户头中调查有关非法钱财的来龙去脉。手机使用者的通话记录、手机上保存的资料在查案过程中也不再是秘密。
今天的数码时代,已经给警方的查案提供了不少方便的渠道,提高了警方办案的效率。“合力追踪”只保留个人两三个星期(25天)的行动数据,对警方也是很大的帮助。
如果有些人因此而想要理直气壮地抵制“合力追踪”,那么出于保护个人数据的原则,他们也应该放弃使用信用卡、拒绝“易通卡”、在商场不要随便在表格上填写个人资料等等……更重要的是也不要用智能手机,不要拥有汽车。
即使如此,一个人的数据也会百密一疏,一个人的个人资料总会在自己想不到的地方自动暴露出来。
现在的人喜欢在社交媒体上晒照片,暴露自己的行踪,最近频频发生网民因把违反人数限制的集会照片,放上面簿而“自投罗网“。
现代社会对个人资料的保护法律越来越严密。尽管如此,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个人资料不是密不透风的。
说白了,在今天的网络社会,没有人的行踪是绝对秘密的。
警方若是完全没有获取个人数据的权力,调查刑事案件时肯定事倍功半。
警方获取“合力追踪”网络收集到的数据,是否滥用权力,这才是问题的关键。如果警方滥权,这也破坏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诚信。
政府是“合力追踪”数据的管理人,政府有必要落实严谨措施保护公众的资料。
网上对警方获取数据供作刑事调查而感到紧张兮兮,提醒了政府必须做好保护个人数据的工作,公众信任政府,政府责无旁贷。
现在“合力追踪”网络已经覆盖八成的国人,放眼世界各国,没有多少个国家达到这个目标。
为了早日战胜病毒的肆虐,新加坡人应该再接再厉,给“合力追踪”更大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