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把逃逸的电板车骑士踢飞,在网上引发很大的争议。
批评的一方认为,陆交局的执法人员执法过当,不顾骑士的安危。支持的一方则觉得,骑士无视执法人员指示、超速行驶还闯红灯,危及其他公路使用者安全,被踢飞是罪有应得。
陆路交通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将逃逸的电板车骑士踢飞的视频截图。(海峡时报)
我以为,从视频的现场看,执法人员似乎本能地要完成任务,拦截非法骑行的骑士,所以才会出现这惊险的一幕。当然,这还要看事后的状况。骑士似乎没有戴安全帽,万一被踢飞后撞破了头,或者严重受伤,事情的性质恐怕就不一样了。
但是更引起我关注的是陆交局的态度。当局表示执法人员来自外包单位,陆交局并不认可这样的执法形式。显然,陆交局似乎认为执法过当了,尽管是否如此,可能还有讨论的余地。但是,陆交局的表态也带有撇清关系的味道。
这让我想起之前的另一起事件。环境局的执法人员在开完违法抽烟的罚单后,自己却在附近抽起了电子烟。而环境局也用了“外包人员”这个挡箭牌撇清责任。要知道,电子烟在本地是违禁品,在禁烟场地吸烟只是违反了条例,抽电子烟可是违法的行为,程度更严重。
稽查员在大厦内捉了人,却在大厦外被人抓包。(Sam Sam面簿)
两起事件的共同处,就在于我们的执法任务好像都通过商业形式外包了。这么做是否恰当?
从精简公务员队伍的角度,这么做好像有点道理,因为外包是最节省成本的做法,在行政上也相对干净利落。可是,执法本身并非一般的工作,而是代表国家的公权力,如果出现上述争议性事件,必然影响到社会观感。
试想,如果是由正式的公务员执法,他们会对自己的身份有自豪感,也会在执法时更谨慎。但是,外包就不一样了,别说执法,在一般的外包工作,员工因为待遇不高,又对所委托的单位没有归属感,做起事来难免更容易马虎。这种情形如果出现在外包执法人员身上,就非常不理想了,因为这涉及公权力的尊严。
或许我们应该重新检讨目前的安排,看看如何改进。保持公务员队伍的精简当然是好的,可是其他的因素也必须考虑在内,不能只是从成本去考量。希望类似的事件不要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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