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看了那么多的新闻、评论,校花对个人代步工具(PMD)的事儿慢慢总结出心得来了,这几天乘着空档写下来给姐妹弟兄读者们分享我的智慧结晶,同意的记得拍掌哦。
校花虽然没有什么被PMD惊吓的经验,不过既然这东西在本城喧腾了一整年,作为美丽的八卦教主,自然不会视若无睹。事件涉及公共安全,校花更觉得该分析个清楚才有意思,什么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各大几个大板,于事无补呀。
前几天国会新闻说交通部兼通讯及新闻部高级政务部长普杰立发话,说如果使用者的态度继续没改善,政府就要全面禁用这种东西。
不过他也说了实话,就是我们的基础设施赶不上,很多市镇还没有足够的PMD专用道,接下来要加速建造专用道,还有扩建现有的人行道,加装减速条,用这些措施,希望可以区分人和“车”,还给行人安心走路的环境。
在此之前,事情仿佛变得有点不可收拾,因为一个老太太被撞受伤不治,网民发起联署要求禁止,很快联署了好几万人,“群情汹涌啊”,不过咱们政府向来不受网民裹挟,自有定见呢。
呵呵,根据校花对此事来龙去脉的深入研究呀,觉得加速建造基础设施当然是必要之举,根本是一开始就该做的。
很多年前有人把脚踏车改装上充电器,在马路上风驰电掣,民间也是有议论的,特别是巴士司机,不过使用的都是底层社会辛苦人,在他们觉得那可是生活方式上的提升,或许意外不多,还是新闻太少,也没引起注意。
于是政府又开放了各种各样的PMD,用意良好是肯定的,希望在地铁网络的“最后一里路”方面方便行人,尤其是脚力不够的老人家,可以鼓励更多人使用这种方便的小小交通工具,放弃私家车。
校花可不是拍马屁哦,但这真的是比较长远的规划,大家想想,如果私家车减少,就不必不停地建那么多马路、高速公路,长远来说会多出很多土地,这当然是好事呀。
呵呵,只可惜当初提出这idea的大官,一定没想到最初所谓的规划就是任由开放进口,后来出现问题,官方的处理竟那么不干脆,拖泥带水,才越来越激起众怒。
当火烧、爆炸事件刚刚发生后,有没有第一时间找出原因是电池出问题?外界好像一直不明就里。
要知道(校花不是歧视啦)使用这种交通工具的人比较多来自下层民众,知识水平和安全意识本就薄弱,你只靠新闻媒体报道,公关式的文告,就想让他们打起万二分的警觉,难啊。
于是大家就看到一宗接着一宗的火患发生。然后民众情绪也酝酿起来了,就把愤怒都怪在这工具上面,喊禁声越来越大。局面终于完全背离政府当初的美好构想。
最近同时有新闻,说有商家没有按照条例注册,进口900个违例的充电器,被抓到罚款五万元。不就是吗?这也是一开始就该做的。那么多电动踏板车,很多使用的电池就是不安全的,官方如果积极追查起火原因,对电池做广泛的测试,一定可以找到危险的源头。
嗯哼,所以校花总结,解决之道不外几个方面:
- 禁绝不合格或可能引起危险的电池等器材;
- 严厉禁止车辆改装,就像汽车不准改装的道理;
- 要求厂商安装车速限制器。
那些骑得飞快的骑士也真是的,脚下多了两个轮子就以为自己是哪吒了!有些死小子晚上还在马路上飞车,结果好多撞伤自己的视频,我的妈!不过呢,车速限制不可离谱,按照校花收集的资讯,现在规定十公里的车速根本不可行,那不能平衡会摔倒呀,还会挡路呢,脚踏车也不止十公里,定规矩得有逻辑呀。
前面两项是针对起火隐患,第三项针对的是速度。整个事件,起火跟速度是两码子事,现在网民一味要求禁止,根本就分不清情况,而分不清情况就因为政府一开始没有针对问题处理清楚,积累下来的错误印象。踏板车只要符合安全规格,速度受限,再给一条使用的车道,就根本不是问题。汽车罗厘车也撞死人呀,脚踏车也撞伤人呀,莫非统统禁?
哎呦我的妈,看到这些“民意”,校花好头晕呢!更糟糕的是,之前行动党市镇会的规定竟然还把这些踏板车跟古老的脚踏车相提并论,一概禁止在组屋楼下骑行。
现在买了踏板车的人数以万计,古老的脚踏车更是不可计数,早报前几天一篇林淑芳妹妹的文章就为脚踏车骑士说了公道话:
“骑士当中必有害群之马,但以一小撮人的负面行为来管制和约束整个群体,是否合理?”,“一味修改条例、增加禁令,是解决现有问题的唯一途径吗?”
校花的美丽与智慧兼具,与生俱来,PMD的课题经过我玉手爬梳,慧眼辨识,一点儿也不复杂呀,就不知怎的会演变成国家大事呢。
普杰立的讲话总算让我们知道,政府终究看得见问题,就等着拿出有效的解决之道,也希望大家分清是非后,喧腾可以落幕,以后再发生事情,桥归桥路归路,发生火患就找出贩卖者的责任,撞到人的意外就按情节判处骑士的疏忽。
哼哼,不晓得怎么回事,校花研究这新闻事件的时候,禁不住联想到香港那个林郑月娥!偷笑过后,想到要慎重提醒新加坡人:当心呀当心,一定别让咱们的公务员变成那个“妈妈”,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