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国际商会总裁米洧德(Victor Mills)在去年10月发给会员和商界伙伴的公开信中不满地表示,本地出现不少“闹失踪”的员工,约了面试不出现,甚至签了雇佣合约都不上班。据《联合早报》报道,这跟人力市场紧缩、一些行业请人难有关。
报道引述物流公司老板黄汉强说,去年有近30名送货司机答应上班最终却没开工,有些是口头承诺,有些则已正式签约,公司一度因不够司机送货而必须赔款给客户。清洁公司经理何溢钊也说,有员工“答应来上班后,可能另一家公司多给10元,他们就不来了。有些已经拿了公司制服,隔天却不来开工,多年前甚至有人在外面拍卖我们的制服。”
“失踪”的员工很多属于中低层
听963电台在讨论这条新闻时,有人担心这反映了新加坡人的工作伦理丧失。可是只要仔细读《联合早报》的报道,就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在另一篇相关报道里,立杰律师事务所(Rajah & Tann)雇佣纠纷主管、合伙人袁家强律师说,这些没有在合约指定日期上班的人,很多属于中低层员工,在餐饮业、款待业、制造业和服务业尤其普遍。新加坡人力资源学院主席陈勇铭说,一般来说,职位比较高级的员工比较在乎自己在业内的名誉,毁约情况比较少。
这就值得细细推敲了。换句话说,闹失踪情况严重的,都发生在低收入的员工,所以10块钱就足够让员工爽约跳槽了。对职位比较高,也就是薪水也相对比较高的员工,这种情况很少见。为什么?因为各行各业都是有口碑的,闹失踪这种失信的行为,对高薪水的员工的未来职业前景伤害大,因为代价高,所以就比较少发生失踪现象。
社会不重视低收入员工的劳动价值
反过来看,低收入员工的这种代价就不高,所以他们才会比较容易闹失踪。同样付出劳力,但对自己的劳动价值的重视却不同。为什么会这样?因为社会或市场对这些低收入员工所付出的劳动价值同样不重视,所以他们的薪水低。既然市场并不尊重他们的劳动价值,又如何要求他们自己尊重呢?
低收入员工闹失踪的现象,是发生在劳动力短缺的大背景下。因为供不应求,所以这些员工才会抱着骑驴找马的心态,为了多10元就另谋高就。可是,如果按照市场原理,供不应求应当反映在价格上才对,也就是说这些员工的薪水应当增加。是因为增加的幅度不够,还是没有实质性的加薪,才导致他们为了10元而失信呢?
《纽约时报》专栏作者布鲁克斯(David Brooks)的文章《美国的资本主义如何迷失方向》,就值得借鉴。他指出,在1970年代之前,美国资本主义并不像现在这样,企业只强调对股东负责。当时的企业要服务众多对象,在股东之外,还包括要对客户、员工和所在社区负责。美国人的价值体系也是在经济、社会、道德和家庭之间取得平衡。但是,在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兴起之后,经济关系成了唯一的标准,其余都被牺牲掉了。
布鲁克斯举了著名的例子:托儿所为了迫使家长准时接孩子回家,就对迟到的家长处以罚金。结果在实施罚金制度后,迟到的家长倍增。这是因为在罚金制度之前,家长准时接孩子回家是一种道德义务——为了托儿所老师也能准时下班。罚金制度实施以后,这种道德义务沦为某种交易——家长觉得自己付罚金了,自然心安理得地迟到。
当前的市场体制,显然并没有公平地对待低收入员工。他们的劳动并没有得到应有的尊重。所谓“仓廪实而后知礼义”,当裤袋空空、10元对他们很重要时,对剥削他们的公司信守承诺无疑是傻瓜行为——不为自己的利益斤斤计较,难道还指望制度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吗?
所以,在谴责这些员工之前,社会不妨也照照镜子自我反省。在这个贫富悬殊的时代,用同样的道德标准去要求弱势的一群,是否是一件道德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