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税被罚8.8亿人民币 范冰冰玩完了?!

消失120来天的范冰冰终于现身了!这次微博晒的不是自拍照,不是走红毯,不是秀恩爱,而是一封长长的致歉信。今天早晨,中国官媒新华社发文证实其偷税漏税行为。事情原委始末一起来爬视频。

 
有钱还吗?
 
曾自称“不用嫁入豪门,自己就是豪门”,那么范冰冰的身家究竟如何?8.8亿人民币(1.8亿新币)的高额罚款对范冰冰而言,是“九牛一毛”还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过去五年,范冰冰蝉联“福布斯中国名人榜”榜首。公开资料显示,2013年至2017年之间,范冰冰的收入从1.1亿元人民币逐年递升至3亿元,五年收入总和为9亿元。
 
据中国某财经周刊报道,范冰冰名下有多间公司,其中由她担任注册法人的有5家,任9家公司高管,另入股7家公司。一人分饰多角,如此多面玲珑之身,广开财路,想必一定有办法如致歉信中所承诺的“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交罚款”。
 
要坐牢吗?
 
以下是中国官媒新华社发表的官方声明: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指定管辖,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在一系列条规处罚的声明中,“罚款”是主要字眼,此外没有看到任何承担“刑事责任”或予以“拘捕”的说明。
 
在《华夏时报》进行的采访中,北京市中永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表示,2009年中国刑法修正案对偷税罪进行了修改,初次违法免罪,只需补缴应纳税款和缴纳滞纳金。
 
循此逻辑,鉴于范冰冰初犯,缴交罚金应该可免牢狱之灾。
 
在一起吗?
 
年初才爆出李晨向范冰冰求婚的画面,原本大家都在期待明年二人是否可以“终成眷属”,这一逃税的晴天霹雳不仅让范冰冰人间蒸发120多天,就连李晨也消声了4个月。
 
作为男友,没有任何的言论或举动为女朋友解围,也是让各位“吃瓜群众”等得着急。难怪频频传出二人已分手的消息。
 
范冰冰方面,有人爆出9月27日她在朋友圈发文“一个人呆着也挺好的”,语调感伤疑似分手。
 
李晨方面,先是爆出他删除了和范冰冰秀恩爱的微博,之后又有短视频曝光他在晚会录制现场人形消瘦,录制时也没戴订婚戒指。
 
种种揣测,点点疑云,仍无定论。既然范冰冰都现身了,李晨是不是也能早日站出来说两句呢?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