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由而逃 最终都逃不出法网

翻开2月22日的《朕合早报》头版新闻 《 原定今早入狱,周英汉乘船到马国被捕 》。实在令人惊讶,一个受过高深教育的人为了自由,既然可以舍弃一切,不顾后果,正所谓

“生命诚可贵、金钱价更高 (不是爱情价更高)、为了自由故、两者皆可拋 “ 。

周英汉为了換取三年零四个月的牢狱自由,竟然冒着逃亡时可能带來的生命危险,以及舍弃一百万元的保释金等等,可见 “ 自由 ” 两字对他来说的重要。难怪有人说:“ 不自由,毋宁死 ”。

可是他应该想过,新加坡海关戒备森严,滴水不漏,要想顺利闯关,岂是容易的事?他肯定是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不但不是趁夜色昏暗的时刻偷渡,而是选择在阳光普照,天气晴朗之际挑战警方的能力。如果侥幸得逞,警方不知如何向人民交代。

可惜事与愿违,出海捕鱼不到十分钟,不但钓不到鱼,反而被海上巡逻艇当成大鱼而落网,不费吹灰之力,当下立下大功。

其实即使瞒天过海,偷渡成功,也不过是暂离牢狱。过后的漫长岁月,在一个无法露面见人的国家,离乡背井,无亲无故,与妻女分离,放弃身边的所有工作财物,如何度过后半生的生活,才是最重要的问题。此情此景,天地同泣,于心何忍呢?

况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就是躲得一时,也难逃一世。很多人犯罪后,虽然成功逃出新加坡,不过最终都逃不出法网。

如抢劫荷兰村渣打银行3万新元的加拿大籍抢匪大卫 · 罗奇。恐怖分子马士沙拉末从内部安全局的惠德里路拘留所逃出后,成功逃到新山,隔年也在士姑来被捕。曾任全国职工总会主席的彭由国因为挪用公款,潜逃35年后,终于受不了生活的潦倒而回国自首。绕了一大圏,终须琅珰入狱,到时已经是桑榆暮景悲惨年。

每个人都想自己的命运一帆风顺,但当在意气风发,踌躇满志时却最容易忘我,无法分辨事情的严重后果而犯下滔天大罪,这是很不幸的。但是我们无法选择逃离,只有勇敢的面对所有的劣境,从中吸取教训,知错能改,重新做人,才能对得起周边关心我们的人。

人生无常,世事难料,安份守己,时刻警惕自己,不为利诱,也就不必躲躲藏藏了,大家同意吧?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