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昨天上演了一出海上写实版的《越狱》(Prison Break)动作片。
不过,整个“越狱”过程漏洞百出、既看不到原版美国电视剧主角的过人智商,也看不到深思熟虑的谋略。乘坐舢板出逃的“越狱”计划实施不到十分钟,就被海岸卫队围捕而宣告失败。
这场“越狱”闹剧的主人翁,就是本地备受瞩目的“城市丰收教会失信案”的男四号——周英汉(57岁)。
身为城市丰收教会前投资经理的他与另外五名教会高层2010年被控失信于教会5060万元。去年四月,高庭判处六人一般失信罪罪名成立,必须坐牢七个月至三年半不等。其他五名被告均已选择在去年4月21日入狱服刑。唯有周英汉多次提出刑事动议拖延入狱时间。三司认为,他是在用“打点滴”的方式,永无止境拖延、滥用司法程序。
弃保出逃 100万新元保释金打水漂
昨天是周英汉入狱服刑三年零四个月前的最后一个自由的日子。他较早前告诉媒体,这些日子以来,他不断“祷告、祷告再祷告”,已经认命做好入狱心理准备。但显然的,他并非真的认命,不然昨天也不会上演这出“越狱”弃保出逃。
弃保也意味着,原本以100万新元保释在外的他,巨额保金将被充公。有钱就是可以任性,100万元不但可以喂饱很多人、还可以买下三、四间政府组屋啊。
网民恶搞的最佳题材
如此蹩脚的“越狱”桥段,哪能不掐中网民的创意神经?
今早,不同版本的新加坡版《越狱》海报纷纷在面簿和WhatsApp上广为流传。其中一张是本文的主图(见上),里面的主角除了周英汉,还有城市丰收教会的创教牧师康希,康希的刑罚是六人当中最重的,被控入狱三年半。
以下这张海报则写着“舢板越狱——三个男人一个任务,2018年在樟宜IMAX电影院上映”。
三个男人指的是哪三人呢?就是周英汉、教唆他出逃的哥哥周英顺(61岁,译音)以及53岁的船夫陈宝德(译音)。
昨天上午8点20分早高峰时段,周英汉买了一张普通船票去了新加坡东北海域的外岛——乌敏岛,再从乌敏岛码头登上一艘外型看似舢板船的电动船,企图偷渡去马来西亚。不料,船往东行驶了2.4公里,就被三艘海上巡逻艇拦截。
当时,警方的情报和船上的情况都显示,电动舢板船的目的地是马来西亚,于是在移民法令下逮捕周英汉和陈宝德,罪名是企图非法离境。周英汉的哥哥周英顺也在教唆潜逃的罪名下被捕。
漏洞一:出门没选好吉时
很多人看了都不理解,周英汉怎么会选择在大白天早高峰时段出逃呢?就连没有越狱经验的人,在看了那么多电影和新闻报道之后,都知道偷渡应该选择在深夜或者清晨朦朦胧胧黯淡无光的时候偷偷摸摸进行。哪有人选在阳光普照、多数人都已上班或正准备上班之际出逃?周英汉该不会是以为早高峰时段,警察都比较忙所以没有精力追踪他吧?
有网民调侃说,周英汉肯定没有看过“不可能的任务”这部电影,不然早就学到各种出逃诀窍。
其实有很多人在本地犯罪后,也曾成功逃出新加坡,不过最终都逃不出法网。
抢劫荷兰村渣打银行3万新元的加拿大籍抢匪大卫 · 罗奇(David James Roach)就是一个例子。他在2016年干案后,短短几小时内就搭飞机逃往泰国。我国警方追踪到他的下落时,他已经在飞机上。泰国与新加坡没有引渡条约,所以入境泰国后,泰警以携带巨款未申报为由关押了他14个月。
今年初大卫被释放回加拿大,在英国转机时被英方逮捕准备引渡回新加坡,不过前提是,根据英国政府引渡条约,嫌犯被引渡回新加坡受审时,不能对他实施鞭刑。新加坡政府最终答应了英政府的条件。
另一个例子就是2008年2月27日,我国头号恐怖分子马士沙拉末(Mas Selamat Kastari)从内部安全局的惠德里路拘留所的厕所窗口逃出后,在新加坡多个地点躲藏逃避大规模搜捕,直到第4天才趁黑夜从兀兰游过柔佛海峡,成功逃到新山。隔年才在士姑来被捕。
马士沙拉末是在2002年企图在我国展开恐怖袭击事机败露后,潜逃到印尼,但2006年在印尼因触犯移民条例被捕,出狱后被引渡我国,才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拘留。
看到了吧,要逃出去,关键词就是“快速”、“潜伏”、“天黑”。很少有像周英汉那样大摇大摆出逃的。
看来,周英汉真的没有犯罪天分。
漏洞二:以钓鱼为借口 工具只是“摆美”
海岸卫队人员拦下舢板船质问周英汉和船夫陈宝德打算做什么,准备上哪儿时,两人都异口同声答说:“出海钓鱼”。
然而,船上却没有迹象显示两人正在钓鱼或准备钓鱼。他们所购置的钓鱼装备也出卖了他们。
崭新的钩竿一看就是刚买的。鱼线、浮标、鱼钩、人造鱼饵等虽齐备却未拆封。最关键是少了在本地水域垂钓时不可或缺、用来确保鱼饵能保持在水面之下的铅锤。
眼尖又富有钓鱼经验的网民,对周英汉以钓鱼作为借口,可是连最基本的钓竿尺寸都选错感到啼笑皆非。这何止是门外汉的做法,简直就连“摆美”造假也过不了关。
以下这名网民说:“那只钓竿上的线轴连一条鱼线都没装上。任何一名钓鱼爱好者,无论他专不专业,在上船之前一定会将鱼线装在钓竿线轴上,这是基本常识。因为一旦上了船后,在船身浮动的情况下是难以将鱼线装到线轴上的,还会打结。另外,他也没带上任何铅锤。在本地水域里钓鱼,没有铅锤什么都钓不到。再接再厉吧,下次记得做全套。”
另一名网民补充说:“大家应该能够看到,他选用的是一支双节钓竿,我猜想长度应该在8尺(约2.5米以上)。有没有搞错,谁会站在一只小舢板船上用8尺长的钓竿来钓鱼啊?他是想钓深海里的那种巨型鲹鱼(Giant Trevally)吗?”
红蚂蚁想了想,会不会是大家都错怪了周英汉?搞不好人家饱读诗书,准备学姜太公“愿者上钩”呢?只不过人家没料到那么快就吊到了海岸卫队。
其实,真正的“姜太公”应该是警察海岸卫队吧。他们早在周英汉出海前就接获情报,所以守株待兔后就钓回一条名为“周公”的大鱼。
漏洞三:船上的5000元现钞数额好微妙
船上除了钓鱼用具外,警察海岸卫队也找到5000元现金。后来才知道当中的3000元是支付给船夫的费用。也就是说,刨去船费,周英汉原本只打算携带2000新元潜逃去马来西亚。这样够用吗 ?
5000元是一个微妙的数额:出海钓鱼太丰厚、出逃又不够。这一下子点燃了网友们的丰富想象力。
有不少人质问,出海钓鱼身上还携带5000元,这不是“此地无银三百两”吗?难道是想用一张张50元的钞票当鱼饵去钓鱼,还是想用5000元贿赂海龙王换来更多鱼儿?或者,这趟出海是去钓“金鱼”?
也有网民指出,只携带5000元就想出逃去马来西亚,都不知道周英汉究竟是勇敢还是有勇无谋?他不会真以为5000元可以吃上一辈子吧?
尚穆根:下星期提呈国会将弃保视为罪行
内政部长兼律政部长尚穆根今天下午赞扬了我国警察部队在阻止周英汉出逃的行动上表现“极为出色”。
部长接受媒体访问时说,目前在我国司法系统下缴交了保释金保释在外的人就有好几千人。警察部队的工作并不是去盯住这几千人,阻止他们出逃,这不是警察的主要工作。警察的主要任务是缉拿恐怖分子和破解罪案。
尚穆根说:“其实,弃保出逃本身并不是一项罪行,很多人可能对此感到震惊。保释的作用就是缴完保金就能保释在外,一旦弃保钱就被充公。日后,我们将修改法律,让弃保也被视为一项罪行。”部长也透露,他准备下星期在国会上提出这项修改。
他还说,内政部正考虑让所有保释在外的人都佩戴电子追踪器来监视行踪。一个案件的司法程序可能会横跨好几年,保释机制的本意就是让嫌犯在下判前能够过着正常和相对自由的生活,至少逢年过节可以与家人一起庆祝。但与此同时,政府必须找出平衡点,来杜绝人们滥用这个机制。
周英汉和陈宝德今早已在国家法院被控抵触移民法令。周英汉上庭时表情轻松,陈宝德则面无表情。两人将被还押一周,案件展至3月1日过堂。如果罪名成立,他们可能会被判监禁六个月至两年,以及罚款不超过6000元。
红蚂蚁不知道这次周英汉会不会“祷告、祷告再祷告”。不过看来他这回不认命也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