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龄健保检讨委员会上周在中期报告中提出建议,将受保年龄从40岁进一步降低至30岁,同时强制适龄国人加入且不能退出。
委员会如此建议,是基于调查显示,年满65岁的健康国人之中,有大约一半余生可能会得一种严重残疾,约三成可能患残疾超过十年。如果不实行加强版的乐龄健保计划,长期的护理费用将对社会造成更沉重的负担。
报告一出街,引起的民间回响在意料之中。虽然委员会称保期延长,就会降低保费,但实际上大家都知道提前十年开始付保费,不管保费能减低多少,以十年之期计算,依旧不是一个小数目。
而根据以往经验,此类委员会的建议,通常很可能被被政府接受并实施。若是如此,这些强制动用人民血汗钱的措施,比如公积金和健保,必然继续提高国人不满政府总是扮演大家长角色的情绪。
医疗费用由个人、政府、保险三方面平衡支付
副总理兼经济及社会政策统筹部长尚达曼日前接受《海峡时报》访问时,就我国医疗费用提出了看法。
目前,每八个新加坡人当中,有一人年满65岁;到了2030年,就会提高一半至每四个国人有一人至少65岁。现在建国一代人数是45万人,20年后则将有100万个国人超过65岁。
有鉴于此,满足医疗保健需求,就成了我国未来开支的最大挑战,尚达曼更直接表示,这也是政府需要增加税收的基本原因。
他也说,支付医疗费用,需在个人、政府和医疗保险这三者之间,取得最佳平衡点。如果要人民自己负责大部分医疗费用,那贫困者会面临付不起的窘境;若要政府买单的话,就要大量提高税收,不然政府会钱不够用;若放宽保险覆盖面,让保险支付更多医疗费用,而不只是像目前终身健保那样,只用来支付高额住院费的话,又会造成制度被滥用。
关于个人和政府那两方面,相信应该不难让人信服,以我国的高昂医疗费用来说,不仅是贫困者,即使是中产阶级,要是不幸生一场手尾长的大病,面对庞大的医疗和护理开销,也是会吃不消的。
至于要政府提供免费医疗,我们也知道那是不可能也不实际的,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欧洲某些国家可以由政府一手包办医疗费用,但人民却得支付高昂所得税和消费税,这未必是国人愿意看到的措施。
医生滥用制度如何取缔?
第三项医疗保险,尚达曼声称,如果医疗保险也可以用来支付一般医疗费用,“会导致医生开药过多,或制度被滥用”,所以不应该放宽。乍听之下,似乎蛮有道理,但想深一层,不免发现问题多多。
举一个生活例子,自从我国实施了建国一代享有额外医疗津贴之后,原以为老人家到楼下私人诊所看个病,就会便宜很多。后来却发现,随便一个普通伤风感冒,扣除了所有的乐龄津贴之后,竟然还要支付二、三十元或更多。单子拿来一看,折扣前“原价”竟然要五、六十元,甚至到七、八十元!而那只是普通的伤风感冒而已哦。
那些药有那么贵吗?这会不会是医生“滥用制度”的例子?因为他们知道可以报账,向政府索取部分费用,所以抬高了诊费和药费。
另一个例子,是亲戚孩子跌倒受伤,其实也只是皮外伤,原本只是想去私人诊所,给医生看看,拿一些药膏,结果看完费用竟然是99元!
为什么?
仔细一看带回来的“药品”,有:两种药膏(一种让伤口愈合,一种消炎)、一大瓶特制配方沐浴露、一瓶特制配方润肤霜,还有口服消炎药……有这个必要吗?这,就是医生“开药过多”的例子。而这还是在没有政府回扣的状况下,如果有,天知道费用还会去到多高。
看过这两个例子,大家也应该心里有数,有问题的,是无良、缺乏医德的医生,我们却因为这些害群之马,导致健保覆盖不能被放宽,国人不能享有更多的健保益处。
医生究竟有没有从政府的医疗回扣中谋取暴利?如有,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被视为,这些医生是在骗政府的钱呢?政府是不是应该制定更好的审查机制,确保私人诊所医生不可以胡乱开药开价?
医疗费用不受控才是问题根源
我国政府确实有为国人提供医疗津贴,包括高昂的手术费、住院费等都有,可以多达65%。尚达曼提到的增加税收,就是用以满足这部分的医疗津贴。
我国的医疗费到底有多贵?
举个例子,中央医院的专科部门,专科医生的一次面诊费用,津贴前是高达90多元。你可能只是进去医生房间,说几句话,然后医生宣布“很好!一切顺利”,前后不到五分钟,也要付90多元。然后医生会跟你预定下次复诊,继续用同样方式赚取那高额的“谈话费”。
虽然政府津贴之后,病人实际要支付的减少很多,但如果这样的“短暂谈话性”面诊费可以更合理一点,政府不就可以剩下更多医疗费,也就无须这么急着提高税收了吗?
归根究底,政府若不加以控制医疗费用,仍由其节节上涨,最终还是要国人缴付各种各样的税(所得税、消费税等等)来填补政府的“资助”,但等于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一视同仁的保费有欠公平
再回到政府坚持要国人购买的医疗保险,保费也几乎是每几年甚或逐年提高。我的健保保费去年就提高了很多,问代理员为何如此,她说因为索赔额实在太高,尤其是私人医院,所以最终转嫁到投保人的保费上。
我们都知道,私人医院的费用对一般人来说,是天文数字,很多人根本付不起,所以绝大多数国人还是只能到政府医院就医。那如果医疗保费因为私人医院高额索赔而一视同仁地提高,对只能到政府医院的投保人来说,非常不公平。
如果政府可以根据国人居住的住屋大小,来制定费用回扣(虽然不完全公平,但至少还是有区别),那相信在全民强制投保的保费上,也应该可以制定一套分级的方法,这一点,乐龄健保委员会似乎没有留意到,希望下次建议中,能有更公平的保费制定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