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雇佣的EP数量可以超过招聘中注明的数量吗?
Q:
公司雇佣的EP数量可以超过招聘中注明的数量吗?
A:
不可以。
雇主申请的EP数量不得超过中注明的职位空缺数量。
除此之外,刊登招聘时还需要注意薪资范围,避免招聘歧视等。雇主发布14天后,在公平考量本地应聘者的前提下才可以递交EP申请。
如果发布的内容信息不满足上述条件,将视为无效。EP申请将直接被拒签。
信息来源:
https://www.mom.gov.sg/faq/employment-pass/can-my-company-hire-more-ep-holders-than-the-number-stated-in-the-jobs-bank-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