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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新加坡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区别

CLB东南亚各分所为企业落地提供服务

本文简单介绍一下新加坡子公司、分公司和办事处。新加坡子公司默认属于新加坡本地居民公司,因此可以享受新加坡发了提供予本地公司的各项税务豁免及优惠。因此,大部分外国公司选择在新加坡设立子公司而非分公司。

子公司

子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的一种形式,外国母公司可以100%持股。对于外国公司来说,设立子公司是最可行的商业结构形式。

子公司有一个重要的优点,它是独立于母公司的实体,母公司只有在投入股本的范围内才有资格承担债务,否则,母公司的资产将受到安全的保护,不受子公司经营活动的债务和损失而产生影响。

分公司

企业投资新加坡的第二大选择,成立新加坡分公司。分公司被认为是母公司的延伸,与子公司不同,母公司负责新加坡分公司的所有债务和负债。

根据要求,分公司名称必须与其母公司名称相对应。在经营活动上必须听从母公司的领导。分公司在税务上被视为非居民公司。

办事处

外国公司可以在新加坡设立办事处,测试市场的商业潜力。办事处的设立只是为了进行市场研究和可行性研究,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应从事任何营利活动。且如果母公司解散,在新加坡的办事处也将会被注销。

外国母公司必须是一家成立3年以上的公司,年营业额应在25万新元以上,才有资格在新加坡设立代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