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偷小三转账卡 买金链哄老婆

(新加坡15日讯)瞒着老婆搞小三,却偷小三的转账卡买金哄老婆!

一名已婚厨师,跟女同事搞地下情,一晚他趁女同事醉酒睡着时偷走她的转账卡,事后消费时还骗店员是转账卡的持有人,买了价值超过1800元(5400令吉)的金项链哄老婆。

32岁的周志达(译音)面对一项偷窃以及一项欺骗的罪名,昨天认罪后被判坐牢三周。

被告案发时是某酒店厨师,受害女子当时是他的同事。

被告声称,两人是在2018年7月至10月暗通款曲,经常一起到新山幽会 。当时被告已婚,育有三个孩子。交往过程中,被告曾向女同事借钱,但遭拒绝。

同年9月23日凌晨,两人一起到乌节豪杰大厦喝酒。被告后来送女同事回家,但她当时喝得烂醉,在德士上睡着,被告趁机偷走她的转账卡,当天下午就带着妻儿到商场逛街。

被告知道老婆其实很早就想买金项链,所以将妻儿带到金店,用女同事的转账卡,买了一条价值1820元的金项链送老婆。

他也用转账卡买了一颗价值148元(450令吉)的“纯金龙珠”给自己。

全额赔偿

酒醒后发现转账卡遭盗刷,女同事向被告诉苦。被告慌了手脚,要她检查“口袋里的50元”还在不在,结果露出马脚。

女同事在事发当天傍晚酒醒后,有短讯告知转账卡被人刷了1968元(6000令吉),她立刻翻遍衣物,才发现转账卡不见。

她马上联络被告,问被告要怎么办。被告一时心虚,要她再去搜查口袋 ,看看口袋里的50元(150令吉)还在不在,要她隔几天才报警。

女同事不曾告诉被告自己的口袋里有50元,她听被告这么一说,当下起疑,当晚就到警局报案。

两人在案发数周后分手。

主控官表示,被告事发后已经做出全额赔偿,金项链仍在老婆手上。

新山幽会

“偷吃”期间常和小三到新山幽会,求情时却声称家里七八口需要他养,被告还押三周没人保释,前天判刑后出狱。

主控官表示,被告是初犯,事后已做出全额赔偿,请求法官判他坐牢3周就好。

被告没有代表律师。他求情时说,他要养活七八个人,父亲80多岁需要开刀,母亲70多岁失智,三个孩子还小,两个就读小学,一个孩子幼稚园,请求法官从轻发落。

由于被告没有任何人为他保释,他已经还押在监狱21天,即日起就能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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