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循财:探讨放宽使用公积金购买旧组屋条例

为了改进转售市场的流动性,政府也同公积金局检讨使用公积金购买较旧组屋的条例,让人们更容易买卖旧组屋。

在现有条例下,国人如果使用公积金购买屋契较短的旧组屋,比如60年或以下,就必须遵守一些相关限制。如果购买30年或更短的屋契,屋主不能动用公积金购屋。国家发展部长黄循财在博客上指出,这些限制是为了确保国人终身拥屋,又不影响他们的退休储蓄。不过目前仍有空间让购买较短屋契的屋主享有更多灵活性,并保障他们退休后的生活。因此政府正与公积金局就这些条例进行检讨。

博纳产业首席执行长林永富说:“我相信是在市场上给政府的一些反映,尤其是这些年轻的人,他们如果想要买一些屋龄比较老的组屋,他们的局限在于公积金局的用途,还有加上那个贷款那方面,所以我相信有了这样的调整,我相信就会可以吸引更多年轻人去购买一些旧的组屋。”

黄循财表示,政府在住屋课题上采取重大举措,是有责任地为将来做好准备。这些调整和新措施是国家发展部和建屋局经过数个月的仔细研究后,所得出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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