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国男子走私毒品被判死刑 上诉庭驳该男子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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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诉庭驳回一名因为走私毒品进入我国而被判死刑的马来西亚籍男子的上诉。

31岁的纳葛恩德兰2009年4月把将近43克的海洛因绑在大腿,企图通过兀兰关卡入境我国,结果被逮个正着。

纳葛恩德兰在2010年11月被判处死刑。他在两年后提出上诉,要求法庭根据修正后的“滥用毒品法令”重新下判。根据修正法令,如果毒犯只是单纯的毒驴,并获检察官发出“合作证明书”,可被改判终身监禁。

纳葛恩德兰过后针对检察官不发出“合作证明书”的决定,再次提出上诉。

上诉庭五司今天(27日)驳回纳葛恩德兰的两项上诉。他们认为,纳葛恩德兰提供的干案理由前后不一。他在2013年要求进行心理评估,但心理卫生学院的报告显示,他干案时并没有精神问题。

纳葛恩德兰的代表律师告诉《亚洲新闻台》,当事人将向总统寻求特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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