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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将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纳入监管

香港证监会6日公布针对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新监管框架,明确在香港营运并为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提供交易服务的平台,可以向证监会申请牌照,接受规管。

新监管框架强调,香港证监会只会向符合严格监管标准的平台营运者发牌,这些标准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和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当,但纳入了额外规定,以处理与虚拟资产有关的特定风险。

例如,证监会将强化发牌条件,规定平台营运者仅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并确保客户充分认识虚拟资产,以及必须制定严格的纳入准则以筛选可在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持牌平台也会被纳入证监会监管沙盒,在一段期间内接受密切和严谨的监管。

香港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表示:“监管机构需对创新科技带来的效益持开放态度,但也应做好准备,解决某些金融科技为投资者带来的风险。证监会决定推行这个新的监管框架,是因为此举符合公众利益,能够让投资者选择在受到妥善规管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上进行买卖。”

在发布监管新规的同时,证监会亦提示,在持牌平台买卖的虚拟资产不会适用监管传统方式销售证券或集体投资计划的规则,而且如果平台仅买卖不属于香港法例下证券定义的虚拟资产或代币,证监会无权向平台发牌或进行监管。此外,投资者需要注意购买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风险,这些合约大部分不受监管、高度杠杆化和容易出现极端价格波动。(记者张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