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事通说
首起状告案!
网购的出现,便利人们生活的同时诞生了许多新的购买形式。在新加坡,也会有许多人选择在淘宝、天猫购物,感受在线选购玲琅满目商品的“新生活”。
但近日,有名新加坡男子将天猫告上法庭,原因是他在天猫买到了“货不对版”的电子产品,这也是首个跨境贸易法庭敲响的第一锤!
买到二手电脑新加坡男状告天猫
原告新加坡男子王刚(化名)在2019年5月18日,于天猫自营的往店里购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但收到电脑后,男子发现这个电脑并不是全新的电脑,而且没有双方约定安装终身正版office2016软件,只有按年激活的office365服务。
发现这个问题后王刚非常气愤,并发起了商品退款,但店家并没有及时回复,也没有为王刚提出的问题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王刚认为,这是天猫作为自营方的虚假宣传,属于欺骗他购买电脑的行为。
最终,王刚将天猫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退还买电脑的3300元,并支付其三倍赔偿金9900元。
天猫:我们只是平台服务提供商
但天猫对此并不认可,因为王刚购买商品的店铺是他们平台的其中一个店铺,他们作为平台服务提供商,没有参与近销售行为中。在整起事件中,他们已经履行了平台的服务——同意王刚申请的退货退款,但王刚自己没有按照时间退货导致该通道被关闭,这不属于天猫的问题。
关于王刚提出的软件问题,只要激活后就可以正确显示并且一直使用,而王刚没有给出有效的证据证明电脑是二手的,不能说明这是欺诈。
首起跨境电商庭审
昨天(7月15日),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一案件。这次庭审也是杭州互联网法院跨境贸易法庭受理的第一起案件。
这场庭审因为具有代表意义,与央视同步进行了庭审的全场直播。法院庭审认为,这个案件的争议点在王刚和天猫是不是具有网络购物合同的法律关系,同时天猫是不是承担有销售者的责任等。
因为消费者在天猫上购买产品,实际上对天猫是具有信任的,那么天猫应该承担销售者的责任。但在纠纷产生之后,天猫没有考虑到王刚作为海外用户的身份,这是他们应该承担的责任。
无论是作为销售者还是平台,天猫均应承担与承诺不符的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调解意向
天猫坚持自己的行为不构成欺诈,但考虑到消费者的感受,愿意和王刚协调解决,增强消费者对天猫的体验。
经过约一个半小时的庭审,双方均表示有调解意向。法院在经过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后,决定该案庭后择期宣判。
如今,网购已经深入到现代人的生活当中,也期盼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可以越发完善系统,这样无论是销售者还是消费者都可以更放心地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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