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小说里,13岁的少女
被大她37岁的老师诱奸
从此一生都被精神疾病困扰
无法再走出黑色的梦魇……
我们都如此痛恨这样的事情
无数次为弱势群体发声
可是,类似的事件
仍然在不断发生……
最近,在新加坡又发生了
这样的案件……
本地男子与13岁女友发生关系
事情还要从2014年说起
当时只有20岁的本地男子
在网络游戏中认识了一个女孩
两人聊得很投机
很快便以男女朋友相称
(示意图)
2015年,他们就开始
在现实中会面、约会
这一年,女孩还在上中学
尚未满14岁
也就是在这一年
两人多次发生关系
地点多在公共场合的厕所里
示意图
然而,不光是如此
在发生关系之前
女孩就拍摄了许多
自己身体裸露的照片和视频
发给男友以取悦对方
不知是出于自愿
还是受到了男友的教唆
两人发生关系不久后
正当浓情蜜意
男子邀请女孩到他家玩
女孩就带上了比自己
还要小两岁的妹妹一起去做客
没想到,这一去
就是羊入虎口!
性骚扰11岁的妹妹
这名男子不满足于
已经有个13岁的小女友
竟然又将魔爪伸向了
女友仅11岁的妹妹!!
(示意图)
女友先来到了卧室
而妹妹独自留在客厅
男子趁机锁上了卧室的门
将姐姐锁在里面!!
十分钟后,有些害怕的妹妹
敲了门,男子出来
将妹妹带到另一个卧室
在床边强行亲吻她
妹妹,成了第二个受害者……
事发之后,姐姐终于醒悟
男友似乎不是真心对自己
还想利用她接近11岁的妹妹
于是愤然提出了分手
两人终于在2015年末彻底分手
男子被控后续
与小女友分手之后的两年
男子做起了生意
在网上售卖电子烟
他还向有关部门提供假文件
企图获得授权卖纹身产品
结果,此事被控上法庭
他被罚款一万五千新币
这两年中,他还结了个婚……
在法庭上声称婚姻很美好
他们已经购买了公寓新房
在未来一年就会拿到钥匙
看来渣男的日子过得有滋有味啊!
不过他还是要为做过的事负责
终究难逃法网!!
如今这名男子被控13项罪名
因为和14岁以下儿童发生性关系
被判刑30个月
怎么觉得有点判轻了呢
诱奸14岁以下的儿童
值得来几鞭子呀!
而且,类似的事件
在新加坡频频发生
性侵11岁幼女,被鞭24下
另一起在新加坡
发生的强奸幼女案
判决就大快人心的多!
一名本地男子
与老婆、儿子、情妇
以及情妇的女儿共住一屋
这家人的关系
也是有点乱啊~
他从情妇女儿7岁起
就一直猥亵她
还在她11岁时进行性侵
并将不伦关系
整整维持了七年!!
东窗事发之后
这名男子被判30年监禁
以及24下鞭刑
女孩的信息则被保护得很好
她的生活终于走上正轨……
还算是令人欣慰的结局
(示意图)
不可或缺的幼儿性教育
新加坡其实相当重视
在这方面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最近还加重了处罚!
(图源:联合早报)
但是,老师和家长的启蒙
让孩子保护自己
也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调查新加坡家长
很多都不懂如何教孩子
▼
早在学前教育阶段
教育部现有的18家幼儿园
都会设置课程
教导孩子们自己身上的
隐私部位不可以被触摸!
以提高孩子们的安全意识
到了小学、中学阶段
孩子们身体开始发育
教育部通过科学课
级任教师指导课
成长岁月(Growing Years)、eTeens课
传授性教育知识给学生
而且随着时代
学生自身发展
不断改进教程内容
不管在哪,一定要让
孩子懂得怎样的行为是不可以的
学会及时say no
把不好的情况报告给家长
这样才能避免
悲剧继续发生……
新加坡相关法律规定
和世界上很多国家一样
在新加坡,14周岁以下的少儿
无论儿童意愿如何
与之发生性关系
就是犯罪!!
一定要坐牢的那种
少儿属于弱势群体
弱势群体还有
14岁以下的少儿
弱智或残障人士
不能自我保护的弱势人士
立法委员会认为
受害者若为弱势群体
犯罪者应该罪加一等
刑罚加重
可达最高刑罚的两倍
像案件中提到的发裸照
其实也是违法的!!
持有或传播含有
侵害少儿的内容的图像和影片
都属于刑事罪
不仅仅是未成年人
就算是成年人传播淫秽图像
也是在违法的边缘试探
起诉上法庭那是分分钟的事情~
男女朋友之间发照片也要慎重呀
写完这个案件
椰子的心是沉重的
希望不要再有青少年
成为下一个受害者呀
把椰子设为星标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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