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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地换海洋”,文莱和马来西亚解决领土争端的另类方法

文莱和马来西亚,两个剪不断理还乱的国家。

经过20多年的谈判,文莱和马来西亚终于在2009年达成了妥协,两国领土纠纷得到解决。文莱和马来西亚的长期领土争端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陆地上,即林梦地区的主权归属;二是海洋上,包括领海、海洋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的划分,其实质是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

从地图上看,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文莱和马来西亚关于海洋划界有着不同的意见,马来西亚的两个采油区与文莱的重叠。根据两国达成的协议,文莱正式放弃对林梦地区的主权要求,马来西亚承认文莱对争议海域的主权要求,同时放弃对这两个采油区的主权要求。

马来西亚前总理马哈蒂尔指责时任总理的巴达维,放弃了两个采油区导致马来西亚至少损失1000亿美元,这在马来西亚国内引起了不小的风波。

今天我们着重了解一下,两国领土争端的起源以及达成妥协的原因所在。

林梦地区争端的历史渊源:

看地图我们可以发现,文莱是被马来西亚分割成为不相连的两部分的,中间的这部分就是林梦地区,林梦地区包括林梦县、大老山县和老越县。原本林梦地区也是文莱王国的一部分,但由于西方殖民者的入侵,使得文莱丧失了林梦地区的主权,也就导致了后来的文莱与马来西亚的争端。

原本的文莱是一个领土囊括了整个加里曼丹岛,以及菲律宾群岛南部的强盛国家,而西班牙给了文莱王国致命一击。1578年,早已占据菲律宾的西班牙人向文莱发起了远征,面对西方国家的火炮,文莱首都沦陷,尽管西班牙人因为水土不服等问题撤退,但文莱帝国也从此走上了下坡路。

18世纪70年代,英国人开始侵入文莱,面对日薄西山的文莱,作为文莱的苏丹没有励精图治,反而继续过着奢靡的生活。

1839年,沙捞越地区古晋土著发生叛乱,文莱政府无力进剿,在这种情况下文莱只好“借师助剿”,在英国人布鲁克的帮助下,文莱平定了叛乱,文莱苏丹因此任命布鲁克为沙捞越的总督。不过布鲁克的野心不止当总督,更想当国王,于是1842年直接宣布成立“沙捞越王国”,而且向北一步一步蚕食文莱的领土。

在南边的沙捞越王国和北边的英属北婆罗洲公司的两面夹击之下,至19世纪80年代,仅剩目前的文莱领土部分加上林梦地区,不过殖民者显然还不满足。

1884,因为文莱的过度征税,林梦地区的土著再次发动叛乱,文莱苏丹自知无力镇压,同时也想将林梦地区分别割让给沙捞越王国和英属北婆罗洲。文莱的意图很明显,一是使二者接壤达到两虎相争的目的,二是平息叛乱。虽然沙捞越王国也是英国人,但是并不听命于英国政府。

1884年,文莱将林梦县和大老山县有偿割让给了沙捞越,其后又将老越县割给了英属北婆罗洲。不过文莱苏丹的想法显然没有达到,因为1888年,文莱和沙捞越王国都变成了英国的保护国,老越线的归属不是文莱能掌控的了。1904年,英属北婆罗洲将老越县又划给了沙捞越。随着1963年,马来西亚联邦的成立,林梦地区变成了马来西亚的一部分,也就形成了林梦地区现在的版图。文莱则在1984年,彻底独立,随着文莱的独立,林梦地区的领土主权归属文莱,被文莱重新拿上台来,认为那是英国殖民者造成的,理应由收回。

不仅在陆地,在海洋上,文莱同马来西亚同样发生了领土纠纷,包括:抗议马来西亚私自扩大大陆架范围;抗议马来西亚占领中国的南通礁;争议采油区对峙,不过这块采油区是位于中国的“九段线”之内。

1987年,两国就领土争端问题进行了谈判,1992年,成立海上共同勘界成立联合委员会,最终在2009年达成一致。在当今石油越来越宝贵的今天,为什么马来西亚愿意放弃两块采油区的主权呢?毕竟文莱比自己小得多,爆发冲突完全不惧怕。这里一是有国际法的约束,不过也有更深层的原因。

国际法的约束:

确定领土归属的原则无非是占领地保有原则、有效控制原则、默认原则。这个原则不支持文莱的陆地领土要求,同样也不支持马来西亚的海上声索要求。

尽管1884年以前整个林梦地区都归属文莱所有,两国的边界也是英国殖民者造成的,但既然从殖民母国独立,就得接受这个现实,这是不成文的惯例——占领地保有原则。这个惯例可以追溯到拉丁美洲独立运动,拉美各国从西班牙独立后,都直接继承了西班牙殖民时期所划的边界。

根据有效控制原则,林梦地区通过不平等条约划给沙捞越之后,沙捞越对林梦地区实施了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对此文莱王国并未提出反对意见,当然受制于英国殖民者,文莱也不可能提出反对意见,既然如此,按照西方人的法律,你已经默认了林梦地区归沙捞越所有。

对于两国的海上领土争议,根据英国的《1958年法案》,已经明确划分了英属婆罗洲各殖民地的边界,而《1958年法案》是基于1958年的《日内瓦海洋公约》的规定,明确了沙捞越和文莱之间的海洋分界线,这样从国际法上来说,不支持马来西亚的海洋领土要求。而且马来西亚直到1979年还从未越过两国的海上分界线,直到马来西亚单方面占领中国的南通礁才越过分界线。

尽管从国际法上来说,不支持两国的领土要求,但是对于马来西亚来说,文莱终究是一个小国,为何马来西亚没有以势压人呢?这就是两国同意签署领土争端条约的深层次原因了。

达成妥协的深层次原因:

两国人文、经济联系密切

历史上,马来西亚的婆罗洲和沙捞越曾长期隶属于文莱王国,正因如此它们同现代的文莱有着相同的人文、历史、文化因素,虽然英国的殖民结束之后沙捞越和文莱分属两个国家,但是两地的联系是割舍不断的。沙捞越同文莱的民间往来一直往来不绝,这种联系包括了贸易、劳务、航运等各个方面。

我们看地图,林梦地区位于东马中部,这里人口稀少、土地多为山地,加上同文莱纵横交错的行政版图,长期以来都是马来西亚最贫穷的地区之一,大量的人口只能到经济更繁荣的文莱去打工,可以说林梦地区的经济发展是依附于文莱的。

文莱,作为一个国土面积只有5765平方公里的小国,在经济、军事、人口等各个方面都不是马来西亚的对手,文莱一直以来努力的目标就是保持国家主权独立和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的稳定,这样维持同自己唯一的陆地邻国友好关系是必须的。一旦同马来西亚发生武装冲突,马来西亚可以选择从海上和陆上同时封锁自己,这样的局面将是灾难性的,和平解决两国领土争端,是文莱的最佳选择。

而马来西亚一直以来都秉承着温和的外交政策,从同新加坡和印尼的领土争端中可以看出,对于领土争端马来西亚更倾向于和平解决。文莱一直以来都是扼守沙巴和沙捞越的战略要地,保持同文莱的友好关系可以保持南北两州的交通畅通,同时也能够促进林梦地区的经济发展,这让马来西亚同样愿意坐下来谈。

两国利益诉求不同

在两国的领土争议中,文莱和马来西亚的利益诉求是不同的,这是两国能够最终达成一致的最重要原因。

我们来看看林梦地区,这里的人口和经济活动主要集中在狭窄的沿海平原,经济也以传统农业为主。一旦文莱收回林梦地区,就需要拿出大量的资金对该地人民进行经济扶持,这不仅是投资回报太久,而且文莱也没有充足的技术和资金进行大规模的开发。但对于马来西亚来说这却是连接沙捞越和沙巴州的陆上通道,一旦被文莱拿走,东马地区就被分割开来,不利于国家联系。从这方面来说,文莱对林梦地区并不是必须的,但马来西亚却不可放弃。

到了海上双方就转换了角色,油气开采是文莱的经济支柱,靠着近海大陆架的开采,文莱成为了世界重要的油气出口国,也正是靠着这个让文莱成为世界高收入国家。因此对于文莱来说,油气资源就是命门所在,文莱外海区域属于南海南部的文莱-沙巴沉积盆地,油气资源十分丰富,是文莱的必争之地。这对于马来西亚来说,并不是显得那么迫切。

因此两国达成妥协,可以视作一个利益的交换。文莱要想保住海洋领土,就需要在陆地上让步;马来西亚要想保住林梦地区,就需要在海洋划界上对文莱让步。相对于经济价值不太高的林梦地区,文莱选择海洋领土这是必然的。

最后,还是共同应对中国南海主张的策略使然

从这张图中可以看出来,文莱和马来西亚的主张海洋界线,都已经画到了中国的“九段线”范围之内。由于文莱和马来西亚的海洋界线主张同中国南海主张有部分海域重叠,从国际法上来说,这就不能由两国单独划定界线,必须由中、文和中、马分别划定。

文莱在海洋油气资源方面对马来西亚做出部分让步,不仅换取了马来西亚对其海洋主权的承认,而且将自己同马来西亚的南海主张捆绑在了一起,以共同中国的压力,毕竟文莱和马来西亚在中国面前都是小国。

在国际法的约束指导之下,加上两国的深层原因使然,最终两国达成了“陆地换海洋”的另类领土争议的解决方法,文莱放弃林梦地区,马来西亚放弃海洋领土主权要求,承认争议海域主权归属文莱,争议海域一分为二,东部为文莱独享,西部则由两国共同开发40年。

这种另类的争议领土的解决办法也为国际上解决领土争端提供了新视角,在解决塞内加尔和冈比亚的海洋划界时,直接引用了这两国的解决办法。